更新时间:2021-03-04 19:26
班春是古老的中国民俗活动。中国现存最大汉语词汇工具书《汉语大词典》将“班春”收词立目,解释为:“颁布春令。指古代地方官督导农耕之命令。”这个解释沿袭了李贤的旧说,当然不能说全面的、准确的。实际上“班春”就是“鞭春”,亦称“打春”。它起源于汉代,是由地方行政长官主持、民众广泛参与的一种群体活动。
具体说,它是由地方官主持的警示农时、祈祷丰年的一种仪式。由于它每年在立春日举行一次,以致于约定俗成,成为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社会习俗。
中国古代的“班春”习俗,最早的记载见于汉代。《后汉书·崔篆传》曰:“篆为新建大尹……称疾不视事,三年不行县。门下掾倪敞谏,篆乃强起班春。”唐代李贤注曰:“班春,班布春令。”
多年以来,人们只是沿袭旧说,把班春仅仅看成是“颁布春令”,认为“鞭春牛”风俗的到六朝时才逐渐兴起。实际上,李贤的注文是错误的。他把“班春”仅仅看成是“颁布春令”,如此以来,“班春”就只是古代官吏的一种行政职责了,用句时髦的话来说,“班春”就仅仅是一种“政府行为”了。
对于《后汉书》这段宝贵的记载,我们从情理上看,崔篆“称疾不视事”,按说他完全可以在家里颁布“春令”,况且他还可以委托属掾代替他“颁布春令”,他只要在“春令”告示上钤上大红官印就可以了。问题是“班春”要举行一系列仪式。所以,在属掾的劝谏下,他才“强起”组织班春的活动。
古代关于“班春”的记载大约从汉代开始,一直延续到近代。唐代元稹的《生春》诗之七曰:“鞭牛县门外,争土盖蚕丛。”元稹诗中的“鞭春”即是“班春”。最值得注意的是宋代何耕的《录二叟语》,该书对“班春”有着详尽具体的记载:“立春日,通天下郡邑设土牛而磔之,谓之‘班春’。……黎明,尹率掾属,相与祠句芒,环牛而鞭之三匝,退而纵民磔牛。民欢哗攫攘,尽土乃已。俗谓其土归置之耕、蚕之器上,则茧孳而稼美,故争得之,虽一丸不忍弃。”
宋代以后关于“班春”的记载逐渐多了起来。王安石《次韵春日感事》诗曰 :“病得一官随太守,班春无助愧周任。” 诗中的“随太守”非常明确地告诉人们是随太守参加“班春”的仪式,而非随太守“颁布春令”。清代赵翼《吊汤纬堂殉难凤山》诗曰:“一官海外正班春,伏莽无端起劫尘。”诗中的“伏莽”指潜伏于草莽之中的歹人。该诗更是明确地表明“班春”不是坐在衙门里就能办的事情。它是一种在野外举行仪式,殉职的汤纬堂是在凤山“正班春”时,被潜伏在草莽中的歹人无端杀害的。
以上分析说明,“班春”不仅仅是颁布春令,而是警示农时、祈祷丰年的一种仪式。“班春”就是“鞭春”,它不是从六朝开始的,而是从汉代就有了这种习俗。
曲文军 1957年生,山东烟台市人。1982年1月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84—1987年参加《汉语大词典》编纂工作。现任临沂师范学院文学院院长,教授。曾在《文史哲》、《文献》、《红楼梦学刊》、《江海学刊》、《寻根》、《民俗研究》、《理论学刊》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部分论文被《文汇报》、《光明日报》、《文摘报》、《高校文科学报》、人大复印资料中心转载、摘登、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