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社会学

更新时间:2024-02-21 16:54

理解社会学亦称“领悟社会学”。西方社会学理论。产生于20世纪初。导源于德国狄尔泰,为M.韦伯所系统阐发。认为社会学是一种“理解社会行为”的科学,它以人的社会活动的意义和目的为研究对象。理解是说明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的先决条件。理解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对社会行动进行理论分析;一是直接参与社会行动,由参与者凭内心知觉加以领悟。

起源

文艺复兴运动以后,随着理性的实验科学在欧洲的兴起,在用科学的精神认识社会问题

发展

19世纪中后期,自然科学方法和实证主义在社会学中占统治地位。对这种局面从理论上首先作出反应的是德国生命哲学家W.狄尔泰,在社会科学史上对理解概念作出最初解释的也是他。他试图为理解的“文化科学”提供始终一贯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依据,并把这当作他的“历史理性批判”的任务。他同19世纪中后期的许多社会科学家一样,在实证主义的科学理想感召下力求全面拒斥形而上学,同时反对实证主义的独断论,认为实证主义独断论的要害是把自然科学方法绝对化。为此他深入地探讨了理解的概念。

M.韦伯是最早把理解当作一种方法来加以使用的社会学家。他在强调社会学的客观性、“价值中立”性的同时,又把社会学规定为研究社会行动者赋予行动的主观意义。他的理解的社会学既包含对社会行动的客观因果性探讨,也包含对主观意义的理解,因而带有相对主义的折衷色彩。

为了理解行动者的主观意义,必然要探究人们的心理、意识活动的微观过程,从而使后来的理解的社会学流派带有较多的心理学色彩。在美国,W.I.托马斯对社会组织社会人格的研究、C.H.库利的社会心理学、G.H.米德等人的符号互动论、A.舒茨为代表的现象学社会学在不同程度上继承了理解的社会学的传统。与文化阐释学相联系的批判的社会学,如J.哈贝马斯关于社会认识在一般人类知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思想,也具有相当多的理解的社会学因素。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对实证主义—自然主义方法论的缺陷进行了深入的反思,社会学中理解的传统正受到日益增多的关注。

方法论特征

主要有:①强调在自然客体和社会现象之间作出区分,突出社会现象的特殊性、不可重复性,要求社会学使用与自己研究对象的特点相适应的方法,反对把自然科学方法绝对化;②突出社会行动者的主体性、意识性和创造性,反对把人当作非人格的客观结构的物化现象;③主张借助价值关系理解人的主观意义在社会认识上的重要作用,在社会认识上要求对社会事实和价值判断、理论和实践作出分别的处理,因而具有相对主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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