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气象局

更新时间:2022-06-21 17:35

琼海市气象局1952年12月建站,属军队建制。自1988年4月海南建省后,以海南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经过了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琼海市气象局已初具规模。

历史发展

1952年12月,开始建站。

2003年5月,成立琼海市气象局气象行政执法队。

2006年8月开始,在琼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气象窗口,开展气象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2017年12月31日20时,琼海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不偏新站启用,正式承担起琼海气象观测任务。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防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调查鉴定、隐患整治督查、防御科普宣传、防御技术培训和指导、防雷减灾管理事中事后监督等工作。

(三)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推进海洋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旅游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四)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五)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八)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九)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十)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琼海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机构设置如下:

(一)机关

琼海市气象局机关内设综合管理股、业务减灾股。其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管理股:主要承担政务管理、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等职责。

2.业务减灾股:主要承担业务管理、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责。

(二)直属业务单位

直属业务单位只设置气象台,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其主要职责及内设股室设置如下:

气象台,加挂国家气象观测站牌子。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备维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信息的发布等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气象灾害调查鉴定、隐患整治督查、防御技术指导,防雷减灾管理事中事后监督等工作。

气象台下设办公室、业务股、防御股。办公室主要负责气象台内部综合管理、对外协调及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业务股主要负责分管气象综合业务、气象服务和气象信息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网络管理、气象科技创新等工作,防御股主要负责防雷安全检查、气象灾害调查鉴定及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等工作。

主要领导

副局长:王虎(主持工作)

副局长:陈用斌、张云清

所获荣誉

琼海市气象局1999年11月被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和海南省气象局授予“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2005年7月,中共琼海市委授予琼海市气象局党支部“先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2006年12月被中国气象局授予“2006年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2007年6月被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授予“2003-2006年度文明单位”;2008年,2月被海南省政府授予“2007年度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7月被中共琼海市委授予琼海市气象局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9月被中国气象局授予“全国气象文明台站标兵”称号。从1993年以来多次被省气象局评为全省气象部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在2006-2008年连续3年被授予“全省气象部门目标管理特别优秀达标单位”,2009年被授予“全省气象部门目标管理优秀达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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