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4-01-18 11:15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2012年3月,因机构改革,由原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人事局合并组建成的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应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承担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措施,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综合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瑞工作。负责技能人才培训综合管理,加强校企培养合作,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四)负责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申诉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作。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负责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的落实。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综合发布劳动保障信息;负责政务督查督办、会议组织、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管理以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劳动保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关信息。

政工科

负责全局中层干部的考察、选拔工作;负责全局的党群、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全局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局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调整、转移工作;负责全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表彰及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编报党员、干部、劳动工资和人才资源等统计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全局工作人员出国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工作。

信访接待室

负责对劳动保障方面的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和处理工作,为劳动关系双方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负责办理上级批(转)办的劳动保障信访事项,向有关单位、科室交(转)办劳动保障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和落实;认真调查研究,及时为上级机关和本级机关负责人提供信息、提出建议、反映重要信访事项;对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重大、应急信访事件的接待和及时汇报等。

劳力综合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负责特殊招工、政策生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以技能培训为主的各类职业培训、职业资格鉴定;负责劳动合同组织实施工作;参与评定国家、省、温州市及本市企业劳动模范;指导企业制订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拟订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办法和国有企业经营收入分配政策;贯彻实施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工作;审核省、市属在瑞企业的工资总额;负责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核。

劳动争议仲裁科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负责宣传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和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政策咨询活动,并掌握全市劳动争议动态,预防劳动争议发生;负责拟制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负责全市劳动争议仲裁组织网络建设,协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构关系,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劳动争议仲裁办事处和劳动争议仲裁院开展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聘任、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劳动合同审查工作,并指导各劳动保障所开展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制科

负责审核劳动保障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中的综合协调;参与制订规范执行制度并监督落实;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系统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活动;组织、指导和承办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对本局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审核;负责劳动保障系统政策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劳动保障专业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检查机构工作;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参与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和计划。

监察室

监督检查局机关、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局纪委,组织实施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在本系统开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处理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件,严格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承办局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障科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保障参保对象各项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到帐业务;制订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统计工作,发布统计公报及发展预测报告;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负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公费医疗办公室

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全市各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资格核定;负责全市范围内各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统计决算;对全市各级定点医疗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完善管理办法,确保全市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对象的各项医疗待遇得到落实。

企业养老保险办公室

参与拟订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经办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工作;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负责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工作;承办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待遇的核定;复核终止社会保险待遇;根据上级文件,负责调整参保人员养老金增资,负责调整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承办转异地养老保险转移审核工作;草拟养老保险费筹集办法和支付办法;负责审核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处理好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参保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含退职)的基本情况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指导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企业单位转制的养老保险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医疗保险办公室

参与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定、检查、监督、管理;参与企业改制,对企业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进行结算;对全市享受企业离休干部人员管理和医疗费用的结算;对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管理和医疗费用结算;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指导各基层单位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信息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劳动保障系统计算机网络、核心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安全保密;承担局系统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及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培训;负责社会保险有关数据的综合处理,向协作单位传递和反馈;向局领导和有关科室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相关数据;做好硬件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全市职工工伤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申请和鉴定工作。负责全市范围企业单位职工工伤致残程度鉴定的业务咨询、级别鉴定和结论确定工作;负责全市范围企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业务咨询、级别鉴定和病退审批工作;承担瑞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

瑞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处置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瑞安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术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职业技术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再就业培训、转业转岗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等就业培训的教学和实用;为本市提供职业技术培训的教材、信息和业务咨询服务;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瑞安市技工学校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招收初中应、历届毕业生,进行全日制的技术培训、学历教育;开展各类初、中级短期技能培训,承办企业员工的技能培训,为我市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工人。

瑞安市就业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及失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拟制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制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按照“三化”要求,建设发展劳动力市场,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介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营、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拟制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研究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

瑞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全市各鉴定站的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导和管理;参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工作;负责对本市考评员推荐、聘任、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教材、标准、信息和业务咨询、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受温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年检评估工作;在温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

基层站所

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9个基层所,其职责是:负责所在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管理及各险种的宣传、扩面工作;承担退离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条件的资格认证工作及退离休人员死亡后直系亲属供养资格的认定工作;承办社会保险的新增、中断、恢复、中止和转移等业务;承办所在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及这项工作的宣传、咨询工作;指导所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及工伤认定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所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劳动合同、工时与休息休假等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受理劳动工资、工伤纠纷等投诉案件的调解处理;参与或直接处置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事件。

领导班子

金晓昆:局长

领导姓名 :王永旺

职 务:党委书记

领导姓名 :苏芬弟

职 务: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范围:负责公务员管理、基金监督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内部财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务员管理科、社会保障科(基金管理办公室)、企业养老保险办公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公室、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和信访室,联系市区一所、市区二所和莘塍所。

领导姓名 :王必欣

职 务:党委副书记

分管范围: 负责党的建设、事业人事管理、就业和事业保险、人才开发与市场、内部人事、档案管理、计划生育、老干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事业管理科、机关党委、市就业管理处、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塘下所。

领导姓名:黄献通

职 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负责企业人事管理、法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检察、职业技术培训、人才培训、职业技术能力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分管劳力综合管理科、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法制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科(市劳动仲裁院)、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市人才培训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市技工学校,联系仙降所。

领导姓名 :黄大旺

职 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 负责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医疗保险办公室、公费医疗办公室、工伤生育保险办公室、市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信息管理办公室,联系高楼所。

领导姓名 :胡卫军

职 务:副局长

领导姓名 :陈贤略

职 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范围: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基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监察室,联系陶山所。

领导姓名 :周国扬

职 务:党委委员、退管办主任

分管范围: 负责退休管理工作,分管退休管理办公室,联系马屿所。

领导姓名 :狄大夫

职 务:党党委委员、副科组织员

分管范围: 负责工资福利、组织、统战、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工科、工资福利管理科、工资统一发放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团委,联系湖岭所。

领导姓名 :应希海

职 务:党委委员

分管范围: 因任瑞安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不参与本局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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