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7 07:43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 办公室
2、 指挥中心(副科级)
3、 政治处
4、 警务督察大队(副科级)
5、 信访科
6、 装备财务科
7、 户政科
8、 信息通信科
9、 法制科
10、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1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2、治安警察大队(副科级)
13、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
14、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下设市区中队为副科级)
15、巡警大队(副科级)
16、消防大队(为现役编制)
17、看守所(副科级)
18、治安拘留所(副科级)
19、设基层派出所13个,均为副科级,即:
湓城派出所
赛湖派出所
桂林派出所
武山派出所
南阳派出所
码头派出所(水上公安分局)
三眼桥派出所
南义派出所
横港派出所
范镇派出所
肇陈派出所
张家铺派出所
江州派出所
1、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 对法律、法规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物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谖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王忠华: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