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6 13:35
解放前,瓦窝镇隶属复县管辖,县城驻地复州城。王家村公所,驻地王家站。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新金县成立。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瓦窝地区划归新金县四平区管辖,设11个行政村。
1956年4月,村建制取消,成立瓦窝乡,归新金县莲山区管辖。
1958年10月,撤乡建制,属四平公社。
1961年9月,从四平公社划出成立瓦窝公社。
1983年9月,瓦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瓦窝乡人民政府。
1984年4月,瓦窝乡改瓦窝镇。
2013年1月8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发〔2012〕169号)要求,将原隶属于普兰店市的瓦窝镇划归至瓦房店市管辖。
1999年3月,任屯村并到卢屯村;宋炉村并到赵口村。
2001年5月,后砬村并到陈店村;城山村并到瓦窝村;徐屯村并到王家村。
2011年末,瓦窝镇辖王家1个居民委员会;赵口、卢屯、陈店、瓦窝、田屯、曲店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4个居民小组、7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瓦窝镇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冶轴路一段383号。
瓦窝镇地处瓦房店市城区东北部,东临普兰店区的沙包街道、四平街道,西接瓦房店祝华工业区,南与元台镇相对,北与得利寺镇相连,全镇行政区域面积97平方千米。
瓦窝镇地处浅丘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境内高于300米的山有笔架山、高丽城山、城儿山,都系长白山千山山脉,其中最高的山是高丽城山主峰,海拔381米。
瓦窝镇境内最大河流为大沙河,从东北至西南,途经赵口、卢屯村,全长共12千米,年均流量为92.5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滕口河、刘炉河。
瓦窝镇的主要自然灾害有泥石流、暴雨、台风、冰雹等。最严重的一次泥石流发生在1981年7月27~28日,赵口村、张沟屯共211间房屋被破坏,山洪卷走大量牲畜。
2011年末,瓦窝镇辖区总人口2220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998人,城镇化率13.5%。另有流动人口3465人。总人口中,男性13053人,占58.8%;女性9149人,占41.2%;18岁以下2105人,占9.5%;18~35岁4746人,占21.4%;35~60岁9713人,占43.7%;60岁以上5638人,占25.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0802人,占93.7%;有回、满、锡伯等6个少数民族,共1400人,占6.3%。2011年,人口出生率5.8‰,人口死亡率7.5‰,人口自然增长率-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29人。
截至2017年末,瓦窝镇常住人口20000人。
截至2018年末,瓦窝镇户籍人口21208人。
2011年,瓦窝镇财政总收入5100万元,比上年增长46.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00万元,比上年增长42.8%。
2011年,瓦窝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1100元。
截至2018年末,瓦窝镇有67个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2个。
2011年,瓦窝镇有耕地面积2.4万亩;林地面积7.2万亩。农业总产值3.3亿元,比上年增长7%。
瓦窝镇的粮食作物以玉米、大豆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5802吨,其中玉米5578吨,大豆224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蔬菜种植面积800亩。
瓦窝镇的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3万头,出栏3.2万头;家禽饲养量734.8万羽。生产肉类3699吨,其中猪肉2542吨,牛肉1119吨;畜牧业总产值9900万元。
截至2011年末,瓦窝镇有森林面积4.3万亩,林木覆盖率59.6%。
2011年,瓦窝镇全镇有水果种植面积0.6万亩,产量13200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桃、李。
2011年,瓦窝镇工业总产值达到47亿元,比上年增长18%;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家,职工62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7.7亿元。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3家。
2011年,瓦窝镇境内柏油路网络四通八达,连接各个村屯,总里程达35.7公里。
2011年,瓦窝镇境内铁路长大线过境,王家火车站(货运站)位于境内王家社区。
2011年末,瓦窝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196人,专任教师13人;小学5所,在校生639人,专任教师8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瓦窝镇教育经费达653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653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52万元。
2011年末,瓦窝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个,其中卫生院1所,卫生站12个;病床30张,固定资产总值16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3人,其中执业医师8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5482人次。
2011年,瓦窝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7万人,参合率99%。
2011年末,瓦窝镇有体育场地4处,全民健身场地2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0%。
2011年,瓦窝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1户,人数30人,支出6552元,月人均18.2元;城市救助7人次,共支出1.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96户,人数595人,支出8.5万元,月人均11.9元;农村五保供养94人,支出2.9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97人次,抚恤事业费支出13.4万元。
2011年末,瓦窝镇有有线电视用户448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70%。
2011年末,瓦窝镇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点7个,乡村通邮率100%。固定电话用户5530户,移动电话用户6230户,宽带接入用户1007户。
2011年末,瓦窝镇有道路总长度70.3千米,道路铺装面积48.2万平方米。
2011年末,瓦窝镇开通公共汽车线路2条,运营总里程9千米,公交运营车辆10辆。
2011年末,瓦窝镇铺设自来水线水管37.6千米,居民自来水普及率为75%。
2011年末,瓦窝镇有变电站1座,高压输电线路8条,供电可靠率100%。
因相传清初有王姓居民在此地(今瓦窝镇)烧制石灰,临时建窝棚为住房,顶盖覆瓦,习称瓦窝棚,遂用以为村屯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