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可

更新时间:2022-01-21 16:30

甘可(肌苷氯化钠注射液),适应症为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类型肝脏疾患,心脏疾患,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中心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化学名称为:9β-D-核糖次黄嘌呤

分子式:C10H12N4O5

分子量:268.23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类型肝脏疾患,心脏疾患,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中心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

规格

100ml:肌苷0.6g与氯化钠0.9g。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0.2~0.6g,每日1~2次。

不良反应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禁忌

尚未见相关研究资料。

注意事项

肌苷注射液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过敏性休克死亡等报道。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应慎重。

老年用药

无需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禁与乳清酸、双嘧达莫、氯霉素、山梗菜碱(洛贝林)、阿托品、东莨菪碱、氯丙嗪、异丙嗪、麦角新碱、普鲁卡因、硫喷妥钠等注射液配伍。

药物过量

本品一旦过量,应采取对症治疗措施。

药理毒理

肌苷为人体的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能量代谢和蛋白质的合成,活化丙酮酸氧化酶系,提高辅酶A的活性,使低能缺氧状态下的组织细胞继续顺利进行代谢,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可刺激体内产生抗体并促进肠道对铁的吸收。

贮藏

避光,密闭保存。

包装

玻璃输液瓶,每瓶装100ml。

有效期

暂定1.5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475

生产企业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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