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17:13
《甘肃地质矿产报》的前身原是甘肃省地质局的内部刊物《甘肃地质》,创刊于1958年。《甘肃地质矿产报》发行量逐年上升,已覆盖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勘查单位及大部分矿山、企业。
1999年5月,曾荣获甘肃省新闻出版局授予的“全省十佳优秀报纸”称号。2005年5月,曾被省经贸协会授予“舆论宣传优秀单位”称号。现拥有各类编采人员、覆盖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的特约记者、通讯员共约200余人。
1958年7月16日,为适应地质工作大发展的需要,甘肃省地质局创办了内部刊物《甘肃地质》。
1959年6月25日,根据省委关于整顿报刊和发行工作的通知精神,《甘肃地质》停刊。
1984年,为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深入进行“三光荣” 教育及全面开创地质工作的新局面,省地矿局党委研究决定恢复《甘肃地质》,定名为《甘肃地质报》,正式出版发行。1985年3月20日,经省委宣传部批复,同意《甘肃地质报》复刊,并确定自1985年4月1日起在全国公开发行。1992年1月15日,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更名为《甘肃地质矿产报》。
1996年12月,经省地矿局党委研究决定:撤销《甘肃地质报》编辑部,成立甘肃地质矿产报社,加挂“甘肃地质影视中心”的牌子。甘肃地质矿产报社为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人。
2004年12月,省地矿局决定撤销甘肃地质矿产报社,将其合并到甘肃地矿科技信息中心,作为地矿科技信息中心的内设部门。
《甘肃地质矿产报》复刊后,最初为旬刊;1997年改为周刊,由4开小报改为对开大报。一版为要闻版,二版为地质矿产版,三版为政治思想、文化教育和科学知识版,四版为文艺副刊版。面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地勘单位、测绘、冶金、煤炭、建材系统以及矿山企业、地学科技界发行。
《甘肃地质矿产报》自创刊以来,能够紧密结合地质工作的实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之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变为群众的行动;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宣传地质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推动地质事业不断前进;宣传以献身地质事业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以找矿立功为荣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和鼓舞广大职工为开创地质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传播地质矿产信息,普及科学知识,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反映读者的呼声和要求,支持群众向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宣传地质工作在“四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介绍地质工作的新成就,争取各行各业了解、重视和支持地质矿产工作。
《甘肃地质矿产报》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对一些重大的事件和有影响的活动作了深度报道。在“三光荣”教育活动中,自始至终报道了活动的全过程,尤其是对白银、金昌、嘉峪关市地质工作纪念碑的建立工作,进行了广泛而全面的报道,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对温家宝、朱训、宋瑞祥等领导同志来甘肃视察工作的情况以及香港回归祖国、温家宝总理在甘肃、恐龙足印的发现、会宁找水的重大突破、全国地矿系统“三北地勘局长”会议等都作了深入的报道,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好评。首次增刊刊登了反映甘肃省地质工作者丰功伟绩的长篇报告文学《共和国不应忘记》,产生了极大的反响。
2005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共刊发新闻、理论类文章70余篇,图片30余幅。报社还邀请省电视台、兰州电视台、《甘肃日报》等媒体进行对外宣传,使省地矿局“保先教育”活动受到了甘肃省委的好评。省地矿局发现的新的恐龙后,召开了命名为“兰州龙”的新闻发布会。报社按照局党委的指示,邀请13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前来参加,仅新华社甘肃分社的对外发稿就被60多家媒体采用,使“兰州龙”走向了全国,走向了世界。
2006年以来,继续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发行范围,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努力营造了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地质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了对地质找矿、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公园建设、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地矿经济融入地方经济、“三光荣”精神、国土资源管理和行业队伍发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达到了“树立先进典型,引导正确舆论,鼓舞队伍士气,展示地勘队伍风采”的效果。
《甘肃地质矿产报》是我省仅有的一份以宣传报道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地质勘查、基础测绘等方面大政方针的行业性报纸。它是实现地勘队伍“话语权”的重要阵地,是地勘队伍理解政策、掌握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连接政府、勘查单位、矿山企业的纽带和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