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10-13 22:00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甘肃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正厅级。中共甘肃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归口管理全省外事、港澳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事、港澳事务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港澳事务工作的指示、决定。

二、制定外事、港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港澳事务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港澳事务活动;处理重大涉外事务。

三、审批审核授权范围内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和邀请外国人员来甘访问事宜;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通行证颁发及签证、签注工作。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甘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甘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的外事活动。

五、负责协调我省与国际友好省州、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国际友好城市结好的报批手续。

六、负责我省中蒙边界管理工作;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

七、接待和管理来甘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有关事宜。

八、负责全省港澳事务工作和港澳重要宾客来访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引进港澳资金、技术、人才和港澳同胞捐赠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开展引进港澳资金、技术工作。

九、指导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甘肃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甘肃省国际友好联络会等社会组织的工作。

十、承担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处

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工作。跟踪督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重大涉外事项的推进完成。承担信息收集、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件核稿、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行政督查、信访接待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政审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统筹协调处

负责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省级领导年度出访计划,承办报批事宜。督促检查各项涉外政策法规的落实。研究制订全省外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地方性外事规章制度。分析研判全省各领域对外交往状况,提出系统性对策和合理化建议。承担办内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外事政策和国际热点、敏感问题研究及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我省中蒙边界的管理,协调处理涉边外事业务,指导并参与边防、口岸会谈和会晤工作。

出入境管理处

负责全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审核、审批及计划管理工作。承办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员护照、签证及赴港澳团组人员通行证和签注工作。承担因公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管理工作。审核涉外公证认证等领事业务。承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因公出国(境)团组违纪违规问题。管理驻京签证室签证工作。承办我省邀请重要外宾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受理外国人来甘签证、邀请函审发。负责我省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在甘外国人管理。负责我省领事安全保护工作,综合协调我省涉外案件的处理。

亚洲非洲处

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我省与相关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负责与相关地区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联系和人员来甘公务活动的安排及接待。承办省领导出访相关地区国家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省级领导出席涉相关地区国家的外事活动。承办相关地区国家重要来访团组的接待事宜。协调、管理我省同相关地区国家发展友好城市。承担我省重要节会的外事服务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相关地区人员在我省的涉外案件。

欧洲美洲大洋洲处

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我省与相关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负责与相关地区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联系和人员来甘公务活动的安排及接待。承办省领导出访相关地区国家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省级领导出席涉相关地区国家的外事活动。承办相关地区国家重要来访团组的接待事宜。协调、管理我省同相关地区国家发展友好城市工作。承担我省重要节会的外事服务保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相关地区人员在我省的涉外案件。

新闻文化处(涉外安全处)

负责重要涉外活动新闻报道的组织和稿件审核。负责本办网站建设和上网信息的审核与发布,编辑工作年鉴。承担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来甘采访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安排。承办我省“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协调小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甘活动管理和外宣、维稳、反恐、救灾等工作。

交流合作处(港澳事务处)

负责指导协调我省跨地区国际交流合作。负责我省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和“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工作。联系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甘肃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和甘肃省国际友好联络会工作。负责我省港澳事务工作;指导协调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交流合作;联络在甘港澳企业。

机关党委

负责本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的理论学习安排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承办机关纪委日常工作;联系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机关后勤中心

在办党组和分管主任的领导下,开展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及机关日常事务管理。

1、拟定机关后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

2、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和调配;为机关内外宾接待工作(住宿、用餐、交通等)提供后勤保障;做好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保管和办公设备的维护。

3、负责机关办公楼、院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及水、电、暖的保障和日常维护工作。做好机关各类会议、活动所需场所及设备的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对外联络和机关与所在辖区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事宜。

5、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翻译中心

为全省来访的主要外宾及省级领导出国访问、考察提供翻译服务;为全省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国际经贸洽谈、科技文化交流省级领导对外交往的信函等承担翻译工作以及培训等任务。

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甘肃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

人员编制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省港澳事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0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的恢复,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6年1月16日,省委根据外事工作的需要,报请中央同意,决定成立中共甘肃省委暨兰州市委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委会。指委会由省委领导,宣传、统战、公安、外事、文教、交际、工、青、妇、和平、贸易、体育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1958年4月7日,省委决定撤销甘肃省委暨兰州市委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成立省委外事领导小组。

1958年4月18日,甘肃省人民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成立“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统一管理本省外事工作

1958年7月22日,省人委将“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更名为“甘肃省和兰州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并授权统一管理甘肃省和兰州市的外事工作。省、市人委外事办公室均为省委外事小组的办事机构。

1959年12月4日,省委决定成立“专家工作处”。专家工作处为省人委的直属处,由外事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下设专家工作和生活两个科,配备干部9人。1960年6月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甘肃省人民委员会专家工作处。

1960年2月23日,省委决定省、市委外事办公室分设,兰州市的外事工作和专家工作,由兰州市全面负责,并在市委直接领导下成立外事小组和外事办公室。同年7月,市外办成立。原“甘肃省和兰州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更名为“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1961年3月,省委报请中央批准,省人委4月21日第13次会议通过,省人委外事办公室和专家处并入交际处,但对外均保留牌子。

1966年1月13日,省委为了减少层次、精简机构,决定撤销兰州市委外事领导小组和外事办公室,兰州市的外事工作由省委外事小组直接领导,具体业务由省外事办公室管理。

1967年11月15日,省委、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在决定成立甘肃省外事工作小组时说明,原省外事办公室是外事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外事日常业务工作。

1973年11月10日,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决定,设置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外事组,组长由省级领导兼任。

1976年4月9日,省委将“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外事组”改名为“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1979年2月5日,省委批准成立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党组。1980年随办公室名称的改变,变更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此名通用至今。

1980年1月,“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改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993年退出政府序列,作为政府的办事机构,正厅级建制。

1996年机构改革时省外办与侨办、引智办合并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秘书处、出国(境)管理处、礼宾接待处、国际交流处(省对外友协办公室)、新闻文化处、外国专家处(引智办)、经济联络处、侨政处和机关党委。

2000年11月,省委决定成立“中共甘肃省省委外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主管副书记、主管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生发改委、省经委、省外贸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外办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办。

2001年机构改革时省外办划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对职能做了部分调整,将引进国外智力的相关业务和来甘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及其管理指导工作交省人事厅;根据外交部的要求,增加了管理我省中蒙边界事务(即界务)和涉外事宜;将我省民间对外友好交往交由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负责。内设:综合处、出国(境)管理处、礼宾接待处、国际交流处、侨政处、经济联络等6个职能处室。

2004年4月27日,省委、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委发[2004]13号)中,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为政府直属机构,加挂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2009年3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委发[2009]8号)中,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为政府组成部门,加挂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

2009年8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甘肃省侨务办公室、甘肃省港澳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甘政办发[2009]144号)。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的指示、决定,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处理我省重大外事侨务港澳事务活动,承办省级领导出访;审核、审批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事宜;负责接待来甘访问的党宾、国宾和重要外宾;负责友城报批和交往活动;负责中蒙边界外事业务、外国和港澳记者活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承办港澳同胞资金技术引进、捐赠;指导友协、海协、国际友联会工作等。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处、出国(境)管理处、礼宾接待处、国际交流处、侨务工作处、新闻文化处、港澳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现任领导

张宝军:党组书记、主任

朱莉莉:党组成员、副主任

梁保平: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军:党组成员、副主任

卢云钊:党组成员、省对外友协专职副会长

马聪:一级巡视员

杨永刚:一级巡视员

(更新于2024年10月)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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