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7:33
生产收入是农业会计中,指当年收获的农业产品的价值,出售或作价分配给社员的林、牧、副、渔业的产品和农业的副产品的收入,以及各种劳务收入等。凡尚未收割的农业产品以及培植中的林木、饲养中的畜禽、正在加工的副业产品、存塘的鱼类等的价值,都不能作为当年的生产收入。
在生产队会计中,对于生产收入一般设置“农业收入”、“林业收入”、“畜牧业收入”、“副业收入”、“渔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帐户进行核算,并在各该帐户下按各种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于农业产品通常一经收获入库即作为生产收入入帐。对于林牧副渔各业产品以及农业的副产品,要待出售或分配后才能作为实现的生产收入入 帐。各业收入实现时,分别记入上述帐户的贷(或收)方。各该帐户的余额表示有关收入的累计数,年终决算时,全数结转“收益分配”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