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税

更新时间:2021-09-23 23:23

生产税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一个指标,指政府向各部门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属于利前税,记入各该部门的生产费用。中国 (1996年) 规定的生产税有四种形式: 一是含在货物和服务价格中的由生产者直接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中国现行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以某些特殊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生产环节征收)、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等等。二是不含在货物和服务的价格中而由购买者直接缴纳的税金,如关税等。三是从专营专卖活动所获得的利润中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和利润,如烟酒行业上缴的专项收入。四是依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有关规费,如养路费、排污费,等等。严格说,后两部分已超出税的范围。

形式

生产税有四种形式,一是含在货物和服务价格中的、由生产者直接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如产品税营业税(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营业税取消)、增值税、农牧业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等;二是不含在货物和服务价格中而由购买者直接缴纳并由生产者代征的税金,如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关税进口税特别消费税等;三是从专营专卖活动所获得的利润中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和利润,如烟、洒等商品的专项收入;四是依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有关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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