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决策权

更新时间:2022-05-09 08:58

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权,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宏观计划指导和市场需要,自主作出生产经营决策,生产产品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权利。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经营目的是不断满足社会需求和追逐利润最大化。

决策规则

小商品城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规则

经营制度为规范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原则

规则介绍第一条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规则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资效益化。

第二条:本规则所述“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六)赠与或受赠资产

(七)债权、债务重组;

(八)对外担保;

(九)其他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此外,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相关制度另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对有关交易的判断应当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和资产安全的原则。

权限

第四条公司发生的交易(对外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六)《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五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为:

(一)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次经审计总资产 2.5%且不超过 30%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包括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建造、更新改造等)、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承包、租赁、委托理财等事项;

(二)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次经审计总资产 2.5%的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外汇期货等存在较大风险的投资业务

(三)为适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的需要,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涉

及通过招、拍、挂方式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董事会有权审

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净资产 50%(孰高)的业务,并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市场走势,事前授权以董事长为首的经

营班子具体办理上述事宜,并在事后及时报董事会备案;

(四)《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为:

2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规则

(一)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有权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总资产 2.5%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包括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建造、更新改造等)、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承包、租赁、委托理财等事项;

(二)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有权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总资产 0.75%的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外汇期货等存在较大风险的投资业务

(三)《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捐赠及赞助活动不超过5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八条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决策程序公司拟投资项目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各类项目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筛选

(二)筛选项目的标准为:

1、公司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选择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相近行业;结合多元开拓,参与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

2、可预见的未来能增值和有较高回报;

3、拟投资项目必须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4、项目的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敬业精神,具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和良好的经营管理理念;

5、同等条件下,本地项目优先考虑。

(三)进行项目审查:项目审查实行两级审查制,即项目初审和项目复审。

1、项目初审由负责单位根据公司已确定的投资方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欲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并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经分管领导复查后,提交战略委员会下设的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

2、项目复审由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或特聘的专家咨询组进行,提交复

审的项目,须提供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要对项目背景、项目基本情况作出全面介绍,情况分析及数据必须科学、客观、公正,引用的文件资料要有权威性和可靠性。

(四)项目决策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规则

1、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对项目投资建议书进行论证分析,并拟订投资方案(包括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等);

2、按照本规则规定的决策规则,由董事长决定的,直接报董事长审批;由

董事会会议决定的,报董事长审批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由股东大会决议的,

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实施管理

(五)项目实施及管理

1、已获批准的项目,经营班子负责实施和管理;

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变化,如政策性变化、产权变更、投资增减或原信息有重大遗漏等,可以提出投资项目变现退出或项目调整变更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决策。

第九条 公司应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投资风险的原则,依据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把风险控制在最小限度。

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

第十一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