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审美

更新时间:2022-08-15 15:00

生态诗歌的审美不同于传统的自然诗歌的审美,首先体现在生态审美的主体间性上。

生态诗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传统自然诗歌本质上是不同的,不是主——客二分的关系,而是放在统一的主体位置。 有学者认为,在生态文学(包括生态诗歌)中,人主体与自然主体之间是一种交互主体性关系,也可以说是主体间性关系。晚期的海德格尔认为主客关系“是个不祥的哲学前提”,“人不是在者的主人。人是在的看护者。”他批评了技术对人的统治和对自然的破坏。他提出了“诗意地栖居”的理想,具体地说,就是“大地和苍穹、诸神和凡人,这四者凭源始的一体性交融为一”。这种天、地、神、人四方游戏的思想体现了一种主体间性的思想,也使他的哲学走向审美主义,因为只有在审美中才能走出沉沦,才能“诗意地栖居”,进入本真的共在。而埃里克·托德·史密斯(Eric Todd Smith)则认为,生态批评家与其把“自然导向的文学”(包括生态文学)和批评当作赋予自然“发言权”的途径,不如“简朴地”把文学及其批评看作事物关系(人和自然万物一样也是一种事物)中的特殊联系。只有理清这种关系,我们才能进入相互密切联系的生态整体。

生态诗歌往往从揭示自然的伤痛和诗意世界正在消失的悲剧开始,表现诗人的忧伤和悲悯。但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够把个体生命与自然重新连接起来,进入相互密切关联的生态整体, 实现主体间性审美,修复和重建人与自然万物互相依存、呼应的关系,唤起人对自然整体的审美感觉、体验,以及对美好境界的想象力。

生态诗歌就这样进入并体验生命共同体中彼此联系、循环不止、生生不息的存在状态。它让人重新作为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谦逊地走回曾失去的诗意栖居,使灵魂在生命万有中安顿,疗治心灵的伤痛和疾患,而且沉浸于自然的神秘性,唤回久违的敬畏之心。

生态诗歌以语言回到生命的“在场”,回到真实的存在,在具体的地点和场景触及人的感觉和自然之微妙。生态诗人常常与自己生存的地域建立起密不可分的联系,回到具体的地点就是回到家园,也就是把与自然割断的关系重新连接起来。生态诗歌表现出的地域性并不是简单自然主义的表现,它追求的是在自然中实现主体间性审美,以人性与大地的崭新意象,以语言的“复魅”,营造出整体关联、循环运动、生机涣然的澄明的诗境,也就是幻美的诗境。之所以说是幻美诗境,因为它并非简单的“自然主义”的还原,这里揉合了人的生命感觉和审美意念,但一定是作为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而不是世界主宰者的感觉和意念。这样的生态诗境,是自然和诗人艺术感觉的形象复合,诗人通过想象的力量粘合破裂的现实感觉和精神碎片,从而在自然中呈现神秘,在生命之间呈现精神的澄明,通过主体间性审美的实现,在虚拟的诗歌空间呈现本原的世界,进而指向语言幻境——梦想的境界或所谓“生态乌托邦”。

生态审美问题确实比较复杂,传统新诗中,自然只是表达诗人主观的对象物,自然从未作为主体来表现,这一点毋庸置疑。因此从新诗产生一直到生态诗歌出现,就没有诗歌中的生态审美问题。古典自然主义诗歌情况要复杂些,中国诗歌历来重视“言志”,“托物言志、借景抒情”是对自然的最主要的一种态度,还是重在人的情思,意象实为心象,偏于心,自然并无主体位置,诗人关心的从来不是自然的命运,也就谈不上主体与主体间的交融,从根本上说还是主客二分的。至于生活于自然表现自然的诗人,如陶渊明、王维、孟浩然等,他们的时代人还未与自然对立,与自然是在一起的,我并不认为他们是生态诗人,因为当时还没有生态问题,那是自然审美,还不能称为生态审美。不过应当看到,这一类自然诗歌中,诗人的主观情思安静了下来,有时会出现物我相融的诗境。但这与我们现代生态审美还不是一回事,我不主张把生态审美范畴无限放大,甚至变成古已有之的普遍审美特征。就像我所说的生态诗歌是有特殊的内涵的,诗歌中的生态审美——主体间性审美也是如此。

生态诗歌首先是有生态意识的诗歌,因而生态诗歌中的审美是从生命共同体的视角来对待自然、体验自然,并让自然从工具性的人类意识中挣脱出来。我们在生态审美的瞬间进入生命整体、进入彼此关联、循环运动的交融境界,进入自然的梦想——“诗意的栖居”。主体间性审美是其中审美特征之一,它包涵在对自然的体验性之中,但不是唯一特征。我常常把生态诗歌的特性概括为——批评性、体验性、梦想性。我们的老祖宗早有天人合一之说,那是对宇宙直觉性的认知,包涵生态因子,但与我们说的生态整体意识还不完全是一回事,至于古典自然诗歌那是当代生态诗歌的远祖,有血缘关系,但近百年来这种文化血脉被人为强力割断了,所以我们说生态诗歌上承古典自然诗歌,但不是自然诗歌的现代版和现代复制品,不然还有何当下实践意义?我所说的生态诗歌是以生态整体意识为精神引导,以生命共同体的视角重新观照自然,并且以其鲜明的批判性、体验性、梦想性构成诗歌生态意义的创造。

古典自然诗歌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可能与现代生态诗歌中在生态意识影响下的人与自然关系相同。总体上说,“我是我”,“物是物”。“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并非在鸟的角度花的角度去感受,而是因为自己的感时、恨别而让花、鸟与自己同感,其实花鸟作为生命主体的位置是缺位的,人也没有视之为主体,只是为我所用,所以还是主体与客体二分,在本质上是二元的,并非生态整体的。即使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达到了物我不分的诗境,但我们还是会客观地看到,这在古典自然诗歌中并不常见。大多还是“有我之境”,以白描和托物言志、借景抒情为主要手段,以主体心志的抒发为主。在陶渊明这里,个体生命意志有时安静下来,自然与心灵融合了,自然的生命感呈现了,但更多是直觉式领悟,是把主体感受降到近乎客体的位置,是“以物观物”(主观意志降到最低),与我们说的生态诗歌区别在于,生态诗歌是面对人与自然分离的悲剧现状,重新回到自然,在生命共同体的视野里,把自然物作为其中一员并肯定其生态价值,把自然(包括人自身)作为生命整体来体验,重新在精神上与自然联结一体,以达澄明诗境。而在构成这一生态诗境中的审美谓之诗歌的生态审美,它与陶渊明有相似,但不相同,在一个根本点上不同。而这决定了我们不会做归隐的陶渊明,也没有一个现实的桃花源让我们去归隐,当然陶渊明也不可能是现代的生态诗人,他不知生态危机为何物,他是在现实中失败后逃避到自然的家园里去,他的回到自然,是社会导致的心灵逃避,以致最后在自然中自得其乐。如此看来,动因不同,依归不同,路径也不完全一样,那么审美特征呢?所以我并不想找出个古今一致,中西相同的什么生态审美来(事实上可能也不存在),而是要在当下话语中以现代生态诗歌创作为对象阐释生态审美的内涵,建构我们的生态诗歌审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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