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2 11:21
生效友,男,汉族,1974年3月生,内蒙古宁城人,研究生学历,农业推广硕士,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09--1996.07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1996.07--2001.03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处科员(选调生)
2001.03--2004.03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处副主任科员(期间:1999.09--2002.07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4.03--2007.04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处主任科员(期间:2003.09--2005.07在中国农业科学院水利工程专业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班学习,2008.01获农业推广硕士学位)
2007.04--2007.12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处副处长
2007.12--2009.06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2009.05.15—2009.06.13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干部理论研讨班学习)
2009.06--2014.01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主任(期间:2012.03.01—2012.07.15,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第二十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4.01--2017.11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2017.10.10-2017.12.08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四期中西部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7.11--2018.01 赤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候选人
2018.01--2020.02 赤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2018.06—2019.06 挂职北京石景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20.02--2022.07 赤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22.07--2023.02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3.02--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自治区水利厅全面工作。
2023年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生效友为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2022年9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命名为“担当作为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