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0 15:55
生杀予夺,汉语成语,拼音: shēng shā yǔ duó,形容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的大权。出自《韩非子·三守》。
[hold power over sb.’s life and death] 形容统治者的权力极大,可以随意决定人的生死
生杀予夺,惟其所欲
《韩非子·三守》:“使杀生之机,予夺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荀子·王制》:“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唐·杜牧《上宣州崔大夫书》:“今藩镇之贵,土地兵甲,生杀予夺,在一出口。”
明 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九十七回:“夫制国之谓王,生杀予夺,他人不敢擅专。”
夏衍《包身工》: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
联合式;作定语;含贬义。
近义词
杀生予夺
反义词
人微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