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16:26
《用商品生产商品》是英籍意大利经济学家皮罗·斯拉法创作的经济学著作,于1960年首次出版。
《用商品生产商品》除序言和附录外,共有3篇12章。其基本理论和观点主要集中在第1、2篇,第3篇讨论了一些更为复杂的情况。现根据原书的顺序和结构,对其基本理论观点进行介绍。
该书把社会经济体系描述为由一套表达投入的生产资源和劳务与产出的产品之间的关系的线性生产方程,以社会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循环流转的形式考察会经济体系的运行。根据李嘉图的国民收入在工资与利润之间的分配份额互为反方向变化的分配理论,论证了在全竞争市场的每种商品价值或价格(相当于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的决定问题。
在书中,斯拉法设计了一种被称为以“标准商品”为中心的“标准体系”结构或经济模型。所谓“标准商品”并不是一种商品,而是具有这样特点的一组合商品:该生产体系所产出的诸商品的比例(如180吨铁:270吨煤:360夸特小麦),恰好等于这些产品作为生产资料与生活劳动一起参与它们的生产的比例(如生产出上述三种商品用的生产资料合计为150吨铁:225吨煤:300夸特小麦)。即都是1吨铁:吨煤:2夸特小麦。由于这样的“标准合成商品”(简称“标准商品”)具有如下特点,即不管国民收入或国民产品在工资与利润之间的分配份额如何发生变化,标准商品的价值或价格不会发生变化。因而斯拉法在这里提出的“标准商品”的概念可以看成是李嘉图曾经力图寻找但却一直没有找到的“不变的价值尺度”。
据斯拉法自己在该书序中所讲,他撰著《用商品生产商品》的主要目的是要发展李嘉图的价格理论,以此取代新古典学派的边际效用论。为此目的,他要解决李嘉图关于寻找一个不变的价值尺度的问题。
一、只考虑流动资本时的价格决定理论
斯拉法采用了逐步具体化的研究方法,在该书第1章,首先假设了一个简单的社会,它所生产的商品仅能维持自己,每种商品由一个单独的生产部门生产。各种商品都是由投入的各种生产资料(也都是商品)和劳动生产的,并且在生产之后经过市场彼此交换。斯拉法假定在全部产品中:
280夸特小麦+12吨铁→400夸特小麦
120夸特小麦+8吨铁→20吨铁
这是简单的维持生存的生产,生产开始的投入和生产的结果完全一样。这里的交换价值,就是商品本身,10夸特小麦对1吨铁。
接着,在第2章中斯拉法开始分析有剩余产品情况下价值的决定。剩余的产生使各个生产方程的加总方程两边不等,设经济体系有K个生产部门生产K种商品。如其中一种商品作为价值标准,令其价格等于1,整个方程体系就有K-1个价格要决定,而却有K个方程,方程体系无解。由于不能在价格决定之前分配剩余,也不能在求出利润率之前决定价格,结果是,价格和剩余的分配必须同时决定。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是增加利润率作为一个未知数,从而使这个体系包括K个独立方程,这些方程决定K-1个价格和利润率,使方程体系有唯一解。斯拉法用一个简单的数字例子说明这种关系:
280夸特小麦+12吨铁→575夸特小麦
120夸特小麦+8吨铁→20吨铁
与前边的例子相比,小麦的生产从400夸特增加到575夸特,这就有了175夸特小麦的社会剩余。为使垫支能够更新,并且使利润率能够比例子两个部门的垫支而分配于两个生产部门,两种商品的交换率为15夸特小麦对1吨铁,与此对应的利润率在每一个生产部门是25%。作为说明,斯拉法以铁业为例进行计算。在20吨铁中,8吨用于更新,12吨按每吨15夸特小麦的价格出售,因此得到180夸特小麦。在180夸特小麦中,120夸特用于更新,60夸特是利润,小麦在铁业中的总价值是120夸特+15夸特X8=240夸特,所以利润率是25%。
在第3章,斯拉法分析劳动和生产资料的比例对价格决定的影响。假定劳动者的工资一定,净产品减去工资的份额,即归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份额也一定,利润率就可以确定。斯拉法的价值理论是和分配理论联系在一起的。他认为,如果全部国民收入都用于支付工资,商品的相对价值是和商品的劳动耗费成比例的。如工资降低了,利润就会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如价格仍然不变,由于不同生产部门使用的劳动和生产资料的比例不等,那些劳动对生产资料比例很低的生产部门中,在支付工资和利润时,将会出现赤字;而在另一些比例很高的生产部门中,则将产生剩余。因此,在工资削减时,价格需要改变,以便在“赤字”生产部门和“剩余”生产部门中恢复平衡。
二、标准商品和标准体系
李嘉图曾因混同了价值与生产价格,从而无法解决价值规律同生产价格之间的矛盾。这些错误所导致的矛盾致使李嘉图毕生纠缠于“不变价值标准这一怪物”的寻找。斯拉法同样在该书中也始终致力于寻找一个“不变的价值标准”。
斯拉法认为,当任选一种商品作为标准来表示某种商品的价格时,它的价格变动究竟起于被计量的商品,还是起于计量标准的特殊性,无法说定。因此需要寻找一种“不变的价值尺度”,才能使任何其他产品的价格变动被孤立起来,“因而可以如同在真空中一样观察它们了”。可是,在经济体系中,没有个别商品或个别生产部门能够满足作为“不变价值尺度”的这种必需条件。但他断定许多部门或许多商品的混合会恰好满足这些要求的。即从实际经济体系中可以提炼出一种“合成”生产部门”或“合成商品”,它们的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率在面临工资任何变动时不变。要满足这个要求,就必须建立这样一种体系:各部门所生产的商品之间的比例等于所有部门所消耗的生产资料总量之间的比例。作为例子,斯拉法从实际经济体系中按照所要求的比例得出下面一个归约体系:
90吨铁+120吨煤+60夸特小麦+劳动→180吨铁
30吨铁+75吨煤+90夸特小麦+劳动→270吨煤
30吨铁+30吨煤+150夸特小麦+劳动→360夸特小麦
总计:150吨铁、225吨煤、 300夸特小麦、劳动
上式表明:这个体系所生产的三种商品的比例(180:270:360)等于三种商品参加它们的生产资料总量的比例(150:225:300)。因此,所寻找的“合成商品”是由下列比例构成:
1吨铁:吨煤:2夸特小麦
斯拉法把这种混合物叫做“标准商品”,而把采取这种比例生产“标准商品”的这组生产部门称为“标准体系”。在标准体系中,各种商品生产的比例和它们参加生产资料总量的比例相同,还意味着每种商品生产数量超其生产中消耗的数量比率也是相同的。
斯拉法借助数学演算和论证得出的结论是:(1)在标准体系中,无论纯产品在工资和利润之间的分配如何变动,并且无论由此产生的价格如何变动,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例仍然相同。(2)在标准体系中,利润率是作为商品的数量之间的一种比率而出现的,不论它们的价格如何。这意味着一旦知道由生产技术所决定的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率和标准产品中支付工资的部分,利润率就被决定了。
虽然“标准体系”是虚构的,但斯拉法认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到处都藏有这种模拟的标准体系。他企图通过在标准体系中利润率的确定,解决价值与生产价格的矛盾。
在第6章,斯拉法还从生产费用方面考察价格如何“分解自己”为工资和利润的情形。他称这样一种运算为“还原为有间期的劳动量”,即在一种商品的生产方程中,用一系列的劳动量来代替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资料。通过对生产中前一个时期捎耗的商品和劳动依据它们的时期按照复利率乘以利润因素,连续地进行这种运算,就可把各种商品还原为有时期的劳动量。
三、多种产品生产部门和将固定资本引入后的标准体系和价格决定
斯拉法在第2篇中,首先考虑一个具有K个不同程序的体系,每个程序按不同的比例生产同样的K种产品。当然,某些程序中的某些产品的系数是零。这样,标准体系的方程就一般情况来说,就变成下面形式:
式中:1,2,...,K表示不同的生产程序,Ai,Bi,...,K,表示在第i个生产程序中不同产品作为生产资料使用的数量;A(i),B(i),...,K(i)表示第i个程序所生产的各种产品的数量;P为各种商品的单位价值;r是利润率;Li是第i个程序使用的劳动量;W为工资率。
为使每种商品在生产资料总量中的数量对相同商品在产品总量中的数量的比率相同,必须找出应用于K个生产方程的一套乘数。斯拉法论证道,通过对上面的方程体系进行线性交换,从这个体系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双方去掉非基本产品之后,可以找到这样一套乘数,达到上述目的。
斯拉法关于一个生产部门生产一种以上产品问题的讨论,主要是作为讨论固定资本问题的一个引论。在他的标准体系中,他把耐久的生产工具视为一种程序的年度使用量的一部分,其余留部分则视为这个生产部门年度联合产品的一部分。这样,为了决定属于连续年龄群的耐久工具的价值,就要求增加相同数目的方程。这些不同年龄耐久工具的价值,只是作为帐面价值,用于正确分配利润和扣除折旧的基础。“正确”的含义是指恰恰满足更新生产资料和支付统一利润率的原来条件。
由于作者在《用商品生产商品》书中解决了经济学的“难题”——利润率的确定,并据此确立了工资和利润之间的分配关系,从而为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提供了一个价值理论基础。该书被西方经济学界认为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斯拉法在《用商品生产商品》中提出的思想,被认为是在分析方法、价值论和分配论等方面复兴了李嘉图理论体系,并为批判19世纪70年代兴起的边际分析法和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提供了基础。由于该书直接涉及到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新古典综合派与英国新剑桥学派之间关于资本理论(和分配理论)的论战(常称为“两个剑桥”的“资本论争”),也影响到同时期关于马克思经济理论中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形式问题(简称“转形问题”)的讨论,该书对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用商品生产商品》原为英文版,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1960年出版,中译本由巫宝三译出,商务印书馆1963年出版,全书99页。
皮罗·斯拉法(Piero Sraffa,1898—1983),意大利裔英国经济学家。出生于意大利都灵,毕业于都灵大学,1924—1926年任佩鲁贾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926—1927年任卡利亚里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927年任剑桥大学讲师。后任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研究员。主要著作有:《成本与产量之间的关系》《竞争条件下的收益规律》《利润递增和代表性厂商》《哈耶克博士论货币与资本》《用商品生产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