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7 15:09
1982年09月,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生;
1986年0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条法司干部、主任科员;
1991年0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制司法规处副处长;
1994年0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副处长、处长;
2000年0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商标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2003年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副组长兼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司局级);
2006年0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副院长(正司局级);
2011年0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党组副书记;
2014年0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2016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书记(正厅级),副检察长;
2018年01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3年01月,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23年01月,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第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2023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田云鹏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3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田云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2023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宜春市选出的田云鹏,已调离江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田云鹏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