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3 16:30
田承忠,男,汉族,1953年7月出生于北京,山东省肥城人,197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1.06——1977.03,四川省江津柴油机厂工人;
1977.03——1980.08,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学习;
1980.08——1986.11,四川省江津柴油机厂机动科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厂长助理兼生产科长;
1986.11——1988.03,河南省漯河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1988.03——1990.01,河南省临颍县委副书记、县长;1990.01——1991.07,河南省临颍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1.07——1992.04,河南省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1992.04——1994.03,河南省漯河市副市长兼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4.03——1996.03,河南省漯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1995.09—1996.03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3——1998.05,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1996.09—1997.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09—1999.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05——2003.05,河南省平顶山市委书记;
2003.05——2004.03,湖北省武汉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4.04,湖北省武汉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2004.04——2004.09,湖北省武汉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市总工会主席;
2004.09——2005.01,湖北省襄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5.01——2008.01,湖北省襄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8.01——2013.01,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3.01——2017.01,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2010年4月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委员。
2017年1月2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田承忠同志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田承忠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