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09:32
田维谦,男,汉族,江苏泗洪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田维谦,1965年8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入党。
1965年8月至1969年3月解放军南京步校学员(因“文革”中断学习,在解放军6321部队当战士);
1969年3月起在芜湖市钢铁厂当工人;
1973年2月任芜湖市焦化厂炼焦车间副主任、副厂长;
1976年12月任芜湖市炼铁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
1978年12月任芜湖市钢铁厂焦化车间主任、党总支书记;
1981年9月任芜湖市化工局副局长、市化工公司副经理(其间: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培训班学习);
1987年2月任青阳县委书记;
1988年10月任芜湖市委常委、秘书长;
1991年4月任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4年2月任芜湖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5年4月任芜湖市委书记;
1998年2月任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1999年10月任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0年1月任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1年5月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8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是中共十五大代表。
负责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科技、地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部门: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地震局、地质矿产勘查局、咨询委。
联系团省委、省科协、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等驻皖科研院所。
临时分管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地方志办公室和省妇儿工委,联系省妇联和省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