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8 10:02
田野考古学是以科学方法进行实地考察,获取实物资料,研究历史的考古学分支学科。与此同时,田野考古学又是考古学的基础,没有田野考古,考古学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田野考古首先是从欧洲萌芽和产生的,起初,人们以寻找古典时代的精美的艺术品为开端。在欧洲文艺复兴时代曾经掀起“寻宝式”田野考古的热潮,但是,缺乏科学的操作方法。
到了18世纪末,美国的托马斯·杰弗逊(后为美国第三任总统)发掘土丘遗址,提出层层叠压的骨架,下层比上层早的观点,已具有地层学的初步概念。19世纪,德国考古学家舍利曼按地层学原理发掘荷马史诗中的特洛伊古城,田野考古学开始形成。20世纪上半叶,随着田野发掘科学方法日臻完善,一些探讨田野考古学的著作相继问世。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各种现代科学技术渗透到田野考古当中,进一步推动了田野考古学发展。
我国的田野考古工作,始于1921年瑞典考古学家安特生在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的发掘。由我国考古学家自己主持的田野考古工作则始于1926年,李济主持山西夏县西阴村的发掘。
不过,安特生和李济都是按水平地层发掘的,直到1931年,梁思永先生主持安阳殷墟发掘,提出著名的安阳三叠层理论,使我国考古地层学水平有了很大提高。20世纪40年代,苏秉琦先生对陕西宝鸡斗鸡台沟东区的周秦墓进行类型学研究,为我国考古类型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新中国成立不久,夏鼐先生首讲“田野考古方法”课程,对田野考古进行系统总结。
自20世纪70年代起直到80年代,苏秉琦先生逐步完善他提出的区系类型理论,对全国的考古类型学研究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田野考古越来越注意同相关学科的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和研究内容已经深入到田野考古中的各个环节,为田野考古学带来了勃勃生机。
田野考古的主要内容包括野外调查、田野发掘、室内整理和编写田野发掘报告。最近,也有学者主张把田野考古对象的保护纳入田野考古当中。
田野考古调查
田野调查是田野考古的排头兵,基本方法有:徒步调查、钻探和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考古探查。徒步调查时应注意田间、坟头、取土坑等暴露的遗迹和遗物。钻探调查是中国行之有效的调查方式,特别适合对古代墓地的调查。此外,从空中观察地上遗迹的阴影和植物的高矮,判断地面遗存的轮廓和形状,运用物理仪器检测地下物理性质的反常现象,判断地下埋藏较浅的遗存走向及形状,也不失为便捷的调查手段。
田野考古发掘
田野发掘是田野考古最重要和最常见的基本方法。发掘之前,要根据发掘目的与相关学科的工作人员一道设计技术路线,使学术目的明确、方案切实可行。最常见的田野发掘有遗址发掘和墓葬发掘两大类。遗址的具体发掘方法为“探方”法,即把发掘区划分为若干相等的正方格———“探方”,探方内的土层以土质(松、软、硬),土色(各种颜色)和结构(含沙量等)划分为不同的文化层,按照先上后下的顺序依次发掘。探方中每层下出现的各类遗迹如灰坑、房基、窖穴、道路等,按照从晚到早的原则逐一清理。发掘时对各种遗物如石器、骨器、陶器、蚌器、石头、人类遗骸和动物骨骼以及测年的木炭样品等都要收集。墓葬发掘,首先确认墓葬被埋在哪层土层之下,弄清墓葬的形制、结构,仔细清理葬具、尸骨和随葬品。
室内整理遗物
整理是运用地层学和类型学方法,对获取的实物资料进行分类、修复和统计及初步研究的过程。其中,最注重的是对遗物的类型学研究。按照类型学原理,对遗存进行详细分类和形制演变的研究,判断各单位的相对年代和绝对年代。
编写田野考古报告田野发掘和室内整理结束之后,以简报或专业报告的形式报告田野工作成果。其中,简报是对田野工作的简略介绍,正式发掘报告则是对调查或发掘工作的忠实、全面的报导。
主要包括:(1)重要标本的永久性存放和对重要遗迹的就地或易地保护等;(2)单个遗址的保护;(3)遗址群的保护,这是近年文物保护工作出现的新动向。
当今田野考古水平日益提高,采用的手段日益丰富,整个田野考古过程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提取的样品更为全面,从而为考古学研究奠定了越来越坚实而丰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