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嘉

更新时间:2022-01-21 16:21

申嘉(头孢氨苄缓释胶囊),适应症为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分子式:C16H17N3O4S·H2O

分子量:365.41

性状

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的头孢氨苄胃溶颗粒75mg(效价)和肠溶颗粒175mg(效价)。

适应症

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规格

以C16H17N3O4S计算0.25g。

用法用量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0.5-1.0g(2-4粒),一日二次,分别于早、晚餐后服用,体重20公斤以下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具有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的作用,体外试验表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部分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奇异变形杆菌以及流感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葡萄球菌所产生的青霉素酶稳定,因而对青霉素耐药的金黄色葡萄菌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健康成年人餐后半小时口服本品0.5g后,血药峰浓度约为5μg/ml,半衰期为1.5小时。血浆中药物浓度维持≥3.14μg/ml的时间可达4小时以上。除脑和脑脊液外,本品的组织分布良好。

本品主要经肾排泄。口服后12小时内,尿中回收率在65%以上。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包装

铝塑泡眼包装,每板12粒,每盒1板。

有效期

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255

生产企业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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