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5 21:34
自1949年到1978年,中国电力历史分别有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利电力部三个阶段。在燃料部与电力工业部阶段,电力管理执行集中管理的方法;时至水利电力部,电力与水利又经历了分散与集中各两次不同管理,却始终摆脱不了一个魔咒:一分就乱,一收就危。
1、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1979-1982年)1979年2月,国务院决定撤销水利电力部,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这是中国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
2、第二次成立水利电力部(1982-1988年)1982年3月,五届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次将水利、电力两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这次合并之后,接受以往的经验教训,继续沿着电力工业集中统一的方向发展。
在水利电力部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电力工业的改革和发展,1986年5月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电力工业体制改革问题,6月电力体制改革小组提出了《加快电力工业发展的改革方案(草案)》的报告,提出了五项改革措施和五项政策。1987年9月14日,李鹏副总理提出了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原则是:“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制宜的方针。在此之前,水利电力部曾提出全面包干的经济责任制,简政放权以及自负盈亏、以电养电的建议。1988年7月1日起进行华东电网体制改革试点,分别成立华东电力联合公司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电力公司,同时保留华东电业管理局和省(市)电力工业局名称,实行双轨制运行,以创造条件实现政企分开。
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和电力工业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电力投资体制改革相配套,在这段时间里,电力建设投资体制最大的变化是由拨款改为贷款;由于电价严重偏低,为了解决电力投资不足,主要采取了建立电力建设基金、卖用电权和集资办电等办法。为节约投资,在电力建设中普通开展了降低造价,缩短建设周期;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和招投标制度。为弥补投资不足,电力工业还率先利用外资,成立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发行电力建设债券和适当提高电力折旧。这些措施打破了独家办电的局面,出现了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办电的局面,加快了电力工业的发展。
3、能源部时期(1988-1993年)
1988年5月,七届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撤消水利电力部,把电力工业管理工作并入新成立的能源部,能源部承担电力行政和企业管理职能。1988年5月22日,能源部正式成立,同年12月成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网省电力管理局、电力工业局的基础上成立电力集团公司和省电力公司。由此,实现了电力工业的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性管理职能的初步分开,在电力管理体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最早组建的集团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全民所有制的实业、金融、贸易、科技和服务相结合的多功能、综合性的企业集团。是由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发电公司、华能精煤公司、华能原材料公司、中国(华能)工程技术开发公司、华能科技发展公司、华能金融公司、华能综合利用公司、华能实业开发服务公司等九个公司以及原水电部归口管理的华电技术开发公司、华电综合利用开发公司、华电工程建设公司、华电南方(集团)等四个公司的基础上联合组建的。这个公司由能源部与国家计委共同管理,以能源部为主,是中国电力工业1988年组建的第一个集团公司。
大区和省电力工业的公司化改组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从1988年开始到1990年止,将大区电业管理局改组为联合电力公司,将省电力工业局改组为省电力公司。国务院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省电力公司和联合电力公司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具有法人地位。电网内各发供电单位的资产关系不变。联合电力公司由能源部归口管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非跨省电网的省电力局,要逐步改建为省电力公司,独立经营,由能源部和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并接受委托行使所在地区电力工业行业管理职能。改革方案要求各公司要落实,健全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实行股份制,采用售电量和物质消耗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独立电厂均可独立核算,与电网订立经济合同,接受电网统一调度,非独立电厂按现行规定执行。这项改革到1990年6月基本完成。
第二步是1991年底到1993年初,组建大型电力企业集团。1991年12月14日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试点的55个大型企业集团中,能源部有7个,其中电力占6个,即华能集团、华北电力集团、东北电力集团、华东电力集团、华中电力集团和西北电力集团,全部都是跨地区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1992年10月10日,能源部向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上报关于同意组建中国东北、华东、华北、华中电力集团的函,随后又报送了同意组建西北电力集团的函,经批准后,于1993年1月11日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力集团宣告成立。
4、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1993-1997年)
电力工业部成立后,继续保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作为全国电力企业、事业电位的联合组织,其性质不变,由电力部归口管理。华能集团实行以电力部为主与国家计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另外,在葛洲坝工程局的基础上,成立了葛洲坝集团公司。
为确保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993年1月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同时成立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全面负责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1994年12月14日,三峡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电力工业部成立后,根据国家体改委等部门有关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的规定,于1993年9月印发了《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规定明确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都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具备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到国(境)外发行股票,债券;但电网公司(指发、供电一体的电力企业)实行股份制应以公有制为主体,保证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在企业中的控股地位。1994年8月4日,山东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首家直接去美国纽约上市的大型电力企业,随后中国有一大批发电企业在国内外上市。
中国电力工业经过30年碰壁,与20年摸着石头过河,最后终于走上了稳定发展的道路。时至2013年,电监会又并入了能源局。电网已拆分为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两家。已经走上了改放给市场的权力放给市场,政企分离的合理发展道路。
华北电力大学是是国内最著名电力学院之一,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多个学科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
1969年,学校迁至邯郸,1970年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院校,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校部设在保定,分设北京部分。
2003年3月,华北电力大学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并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七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董会与教育部共建。
2005年9月,学校被正式列入国家“十五”“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同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东北电力大学是国内最著名电力学院,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原隶属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学校共有14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研究生推免权,有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个,吉林省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文科基地等40个。
临沂技校建于1978年6月,原址在临沂市白庄乡。1982年1月迁至临沂市西北郊文化区,占地面积34000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楼2700平方米,实验楼3200平方米,学生宿舍1400平方米,其它1000平方米。1985年底,在校学生100人,设有变电运行与检修和输配电运行与检修两个专业。共有教职员工57人。
学校有实习工厂,无实习产品。实验室设有示波器、力学、热学、电学实验箱、万能实验机、电阻应变仪、动力箱、重加速度测试仪、数字记时器、高压熔断器、移相器等,还有微机、放相机等。
山东临沂电力学校始建于1993年,建校伊始与山东临沂电力技工学校采取一校两牌。隶属于劳动部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双重领导。因国家电力人才需求量扩张,山东临沂电力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由技校升级为普通中专,并面向社会招生。同时领导权有原劳动部转到教育部。推行学历教育,并颁发就业报到证书。为更快更好培训电力人才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临沂电力学校被教育部破格升级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并接受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同时授予临沂电力学校开设全日制大专教育资格。自成立开始,已为全国培养电力人才2万五千余人。
截止至2024年6月20日,教育部官网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中,以“电力”或“水电”命名的高校如表格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