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4:22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每一个电力系统和系统内的各级调度部门都制订有调度规程,它是电力系统运行和调度资理的依据。系统运行有关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1953年中国燃料工业部颁布了《电力系统调度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对全国各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提出了统一的要求。1962年,中国水利电力部对上述条例进行了修订,颁布了《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在此规程中对调度规程的内容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各电力系统依此修订各自的调度规程,1980年8月,中国电力工业部又对该规程作了修订。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每一个电力系统和系统内的各级调度部门都制订有调度规程,它是电力系统运行和调度资理的依据甲系统运行有关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
①明确对所辖电力系统的生产运行必须实行统一指挥,以保证所辖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的安全与经济。电力系统是由许多发电厂、变电所、输配电线路和用户的电气设备组成的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系统内任一设备运行情况的改变都会影响其他设备甚至全系统,因此系统运行的协调工作要依据调度规程的规定,在电力系统值班调度员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发电厂和变电所不能随意处理。发电厂必须服从统一调度,以使全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经济。
②统一电力系统负荷管理、运行方式编制、倒闸操作。事故处理、调度设备编号和发布调度命令的原则。
③保证电力系统电能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④使系统内各级调度人员在同一准则下分工负责,协同工作。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
①确定调度管理的任务。
②规定调度管理机构的设置。如设几级调度机构,各调度机构的内部组织及设置地点的确定等。中国根据电力系统规模大小的不同,调度机构分为一级制(独立小电力系统的调度所)、两级制(一般为省辖的电力系统的中心调度所和省内各地区的地区调度所)、和三级制(跨省的大区电力系统的总调度所、省级的中心调度所和省内各地区调度所)。调度机构的设置是随着电力系统的发展而变更的。
③规定各级调度机构的职责和调度范围。在中国,一个统一调度的电力系统内,最高一级的调度机构负责全系统的发电出力与负荷的平衡、安全稳定、电能质量和经济运行。调度大型发电厂、枢纽变电所、最高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和系统内的主干环状网络线路。
④规定频率调整、电压调整等的具体方法。
⑤规定各种调度管理制度。如新设备投产、设备检修、水库调度、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调度通信运行等管理制度。
电力调度规程的制定与修订主要立足于电力系统的运行经验。随着电力系统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而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