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技术

更新时间:2024-10-12 14:38

电子科学与技术(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电子信息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理学学士学位。

发展历程

1956年,中国提出了“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将半导体技术列为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中国科学院应用物理所首先举办了半导体器件短期培训班,随后,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五所大学联合开办了半导体物理专业,清华大学开办了半导体专业。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院校先后成立了无线电元件与材料专业;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院校设立了电真空技术专业。

1964年,中国科学院在上海建立了激光技术专业研究所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1971年,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院校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激光专业。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无线电通信与电子系统学科演变产生了电磁场与微波专业,无线电元件与材料专业也更名为电子元器件与材料专业。

1985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激光专业与红外光谱学合并,更名为光电子技术专业;电子元器件与材料专业更名为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专业。

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将原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微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专业合并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为080606。

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将原电子科学与技术和真空电子技术专业合并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变更为080702,属电子信息类专业。

2020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80702,属电子信息类专业,授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道德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可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设备和器件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或工学学士。

参考总学分:140~180学分。

(1)具有在电子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2)掌握电子信息类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理论、应用与开发能力;具有系统的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或科研训练经历,了解生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该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初步具备设计与实施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可参与相关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

(4)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创业方法;初步具备电子信息领域中综合类实践、实验独立设计、分析和调试能力以及进行产品开发与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工程设计与分析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在设计或研究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科技论文写作基本能力;

(6)了解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管理知识,能正确认识电子信息技术对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效益、环保、职业健康和服务意识;

(7)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掌握1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与合作能力;

(9)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知识体系包括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践性教学等。课程设置应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应支持各项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

(1)通识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40%左右。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学分、数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学分、经济管理课程学分、外语课程学分、计算机信息技术课程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和体育课程学分。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分。

(2)专业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50%左右,其中学科基础及专业类课程约占总学分的30%。

(3)综合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10%左右。主要包括:心理与健康教育、学术科技与创业活动、文体活动、跨专业选修课、社会实践及自选活动等。

(4)总学分中,实践与实训教学学分(含课程实验折合学分)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各高校可根据具体专业的特点进行确定,专业类实践环节应能体现电子信息领域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创业、工程设计和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理论课程

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知识包括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基本内容。

数学和自然科学类包括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等基本内容,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定位提高数学、物理学(含实验)的教学要求,以加强学生的数学、物理基础。

各高校应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专业实际情况,开设融合专业发展与社会科学内容的创新创业类通识课程。

学科和专业类基础知识须涵盖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与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波等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教学内容可参照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基本要求。在讲授相应专业基本知识领域和专业知识时,应讲授相关的专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除上述学科与专业类基础知识,还应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应包括理论物理基础、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器件物理、集成电路、微波工程、物理光学、光导波、激光原理、光电子学、工程图学中至少4个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专业知识课程应包括光通信技术、光电子器件、天线与电波传播、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激光技术、红外技术、光纤技术、微电子器件、微电子机械系统、集成电路工艺、固态电子元器件、传感技术、电子材料、现代材料分析技术等知识领域,可根据学校情况进行选取和适当补充。

依据上述核心知识领域的内容组合成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和教学要求以及课程顺序等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以下为核心课程体系示例(括号内数字为建议学时数):

示例一:模拟电路基础课组(96)、数字电路基础课组(96)、计算机基础课组(96)、信号与系统(64)、量子与统计(64)、固体物理基础(48)、电动力学(48)、激光原理(48)、物理光学(48)、固态电子与光电子(48);

示例二:电路分析基础(64)、信号与系统(64)、模拟电子技术(64)、数字电子技术(48)、电磁场与电磁波(48)、量子力学(48)、固体物理(48)、半导体物理(48)、物理光学与应用光学(80)、电子材料(48)、固态电子器件(80)、光电子技术(48)、激光原理与技术(48)、电介质物理(48)、电子元器件(48);

示例三:电路分析基础(48)、信号与系统(64)、模拟电子技术(64)、数字电子技术(64)、量子物理(64)、电磁场理论(32)、激光原理(48)、固体电子导论(64)、物理光学(48)、光电子学(48)、半导体器件物理(48)。

实践教学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实验实践活动。

实验课程:在电路类、信号类、计算机基础和应用类、电磁场类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必须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验。

课程设计:至少完成2个有一定规模的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实习:进行必要的工程技术训练(其中电子工艺实习必修、金工实习或其他相关实习可选)、专业相关的制作实习、生产实践等。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一般应结合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教学需要,生师比不高于25:1,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120名在校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35岁以下专任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验教学须配备专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

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并承担本专业教学工作。

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具有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本科毕业于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硕士、博士学位属于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物理学学科之一;(2)已从事专业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3)已获得电子信息相关行业的国家或国际资质或认证。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能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所有专任教师均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应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效果。

教师应至少承担1门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或专业实习等,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指导。

设备资源

1、教学实验室

(1)具有物理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完好、充足,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

(2)有良好的设备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近5年年均更新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0%,现有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满足实验教学需求;

(3)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实验提倡一人一组,特殊情况下每组不超过2人;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每组不超过4人,以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及独立操作能力;

(4)实验室应提供开放服务,满足学生课内外学习要求,提高设备利用率;

(5)实验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资料齐全。实验室建设有长远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既要注重专业基础实验,又要注重新方向、新技术的发展,还要结合专业特长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设专业实验室;

(6)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管理、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有效利用、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2、实践基地

(1)因地制宜建设校内实习基地,能为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学生提供充分的设备使用时间,并设有专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践内容、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跟踪和指导;

(2)根据学科特色和学生的就业去向,本着“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与科研院所、学校、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具有特色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创新创业基地,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践教学目标和要求,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和管理经验,为全体学生提供稳定的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和环境,满足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加强图书馆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保证图书资料购置经费的投入,使之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图书资料包括文字、光盘、声像等各种载体的中外文献资料。

具有一定数量、种类齐全的专业相关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和国内外常用数据库,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图书馆的信息化建设。具有基于计算机网络的完善的图书流通、书刊阅览、电子阅览、参考咨询、文献复制等服务体系。能够方便学生学习网络课程与精品共享资源课程,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

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教学经费

新办专业应保证充足的专业开办经费,专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300万元,且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近5年年均更新教学科研仪器总值不低于设备总值的10%;有充足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满足日常实验教学需求。

已办专业除正常教学运行经费外,应有稳定的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满足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维护更新、图书资料、实习基地建设等需求。

质量保障

各高校应具有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教学计划的管理规定,具有定期修订培养方案的机制,一般每4年对培养方案进行一次研讨和全面调整,修订工作有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外专家参与,并综合考虑各方反馈意见和专业发展情况,确保专业培养定位和规格适应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各高校应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等)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并对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实验与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

各高校应建立对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评价时应重视学生与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建立完善的评教、评学制度,有分级教学督导队伍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有专业学情调查和分析评价机制,能够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和综合发展进行有效测评。

各高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

各高校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包括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理论和实践课程教学等在内的人才培养工作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毕业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评价,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使反馈信息能有效用于指导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各高校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开展由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对本专业的教学质量内部评估,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使质量监控结果、毕业生跟踪反馈结果及时用于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每年对人才培养质量取得的成效和进一步改进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形成各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培养模式

构建如图1所示的“产教科创”四维融合的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建设新模式。聚焦以“功率器件(IGBT)设计与应用”为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以“产教融合”为核心引领,从产业需求源头切入,建立产业与专业之间的基于信息融通、资源共享的协同育人与创新体系;以“教学融合”为改革重点,强化能力导向,搭建“基础+应用+创新”的创新能力培养体系;以“科教融合”和“双创融合”为双轮驱动,推进科研与教师的“教”融合、科研与学生的“学”相结合,推动学生思维融入专业教育、校内基础能力训练、校外优势资源助力孵化;同时,面向高水平师资队伍汇聚和学生创新实践需求,构建了“全程式”资源保障机制。该模式实现了专业与产业无缝对接,重构了培养方案、优化了培养过程、强化了资源要素保障,形成与IGBT功率器件产业发展动态衔接的人才培养生态系统。

结合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传统的实践教学内容和模式,在针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3+1”校企联合培养基础上进行实践教育模式的探索,与企业在认知实习、课程实践教学、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职业培训等实践教学环节展开相应的合作。

实践教育基地企业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对实习实践的要求,将学生分别安排到产品设计研发等技术部门。学生在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参加各类产品设计以及质量管理的实际工作,将课堂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技术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所学知识,锻炼基本的设计能力,了解企业的设计运作过程,使学生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最后签订好“三方协议”后留在企业工作。

(1)明确培养目标,与时俱进。打破传统的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学校与企业的交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养目标。与时俱进,立足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紧跟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变化,调整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2)立足培养目标,优化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进行模块化设计,设置基础、专业等不同模块,同时,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方向,制定不同的培养要求。模块化的培养方案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制定不同的要求和培养计划,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提高学习效果。

(3)优化课程体系。首先要加强专业基础课程的设置,拓宽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就业面,提高学生的知识储备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高速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在原有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基础课程上,增加一些与专业关联性较高的课程,删掉部分与本专业关联性差、实用价值不强的课程,配合培养目标改革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其次,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优化,专业课程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该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设置不同的专业课程,同时,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中还应提高实践课程的比重,增加学生的实践经验,提高操作技能。学生应该能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并且拥有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

(4)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对能力的培养。学校应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学生的个性。首先,学校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让学生可以发展自身的特长。增加选修课程,让学生有更多的选择,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其次,全面培养学生的能力,除了专业技能外,还要培养学生的政治修养、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法律意识、团队意识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5)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学校要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加强和企业的合作,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建设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技能竞赛等校内活动,为参与学生提供专业技能指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允许学生参与教师、学校的科研项目,增加实践经验。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中国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水平先进、应用广泛的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科学研究领域,规模宏大的电子科学与技术产业格局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是由光学、激光、电子学和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相互渗透而形成的一门高新技术交叉学科专业,培养的学生具备物理电子、光电子与微电子学领域内宽广的理论基础、实验能力和专业知识,就业范围广泛,总体就业前景良好。

考研方向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可报考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学科专业,也可报考光学光学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交叉学科专业。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就业的范围一般有:

(1)在教学机构与研究院所从事电子科学与技术的教学与研究等;

(2)在制造企业中从事设备的产品设计、开发、生产、调测、销售与技术服务等,如华为大唐电信小米等;

(3)在软件开发企业中从事软件系统的设计、分析、开发等,如Android的开发等;

(4)在电信运营企业中从事设备的维护、管理等,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

(5)在工程企业中从事工程设计与设备的安装、调测及其他有关的工程施工,如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等;

(6)在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信息系统与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如政府、大型能源企业等。

开设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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