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价格双轨制

更新时间:2023-06-01 22:09

电煤价格“双轨制”是指在煤炭价格逐步放开后,电煤供需双方依据的两种不同定价机制。一种是年初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签订的重点合同煤价,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锁定一年供应量;另一种是市场煤价,价格随行就市。

取消

中国政府网2012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协商确定价格。

这意味着中国电煤市场化改革终于迎来“破冰”,争论多年的电煤价格并轨最终实现。此举也意味着困扰中国多年的煤电之争走到了尽头,在完全市场化主导下,未来中国的煤电行业将更趋良性发展。

山西电力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李建伟认为,电煤价格并轨对煤电双方都是有利的,这也是政府不过多干预经济的一个体现,将为电力市场化改革铺平道路。

中国电煤供应一直处于半市场化状态。电煤供需双方依据的是两种不同的定价机制:一种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煤炭企业和重点电力企业签订的重点煤炭合同,每吨重点煤的价格一般要比市场价低200元左右,甚至更多;另一种是市场煤价,价格随行就市。

“重点煤”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重点电力企业的亏损压力,但由此也形成了“煤电之争”的局面。煤企和电企在重点合同煤价格谈判上相互角力,煤企因为利润下降不愿意降价,电企因为巨额亏损不愿意提价。

产煤大省山西近年来销售的重点合同煤平均占到全省出省电煤销量的57%,本省煤炭企业每年要减少约300多亿元的收入。而中国五大电力集团仅2012年上半年电力业务亏损就达到了51.13亿元,2011年火电累计亏损则达到312亿元。

因此,当“市场煤”价格远高于“合同煤”时,煤炭企业普遍不愿意签订长期合同,有的煤企甚至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弥补差价损失。而2012年中国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价一路走低,有的电力企业也出现放弃重点合同转购市场煤的现象。

专家认为,电煤价格并轨意味着电煤配置完全实现市场化,这传递出诸多积极信号。

首先,持续多年的煤电之争将终结,以市场为主导必然会推动正在进行的煤电联营走向深入,煤企和电企互保共赢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大方向。

目前,山西正在推进煤企和电企“以股权为纽带的煤电联营”和“以合同为纽带的长协合作”,煤企和电企渐由“顶牛”走向“拉手”,呈现出双赢发展态势。

山西33户省调电企中已有20户实施煤电联营,有5户与煤企签订长期供煤合同,收到了良好效果。1-9月份,山西省调20万千瓦以上主力火电企业净亏损同比减亏近10亿元,9户盈利电企全部集中在已实施煤电联营的企业中。

此外,专家认为电煤价格并轨,也必将倒逼阻力重重的铁路运力改革和电价改革,这将对煤电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产生更为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重点合同煤一直与铁路运输计划挂钩,而计划外的非重点合同煤运输则要自行筹措运力,由此导致的点车费、加车费等运力寻租行为推高了煤价,究其原因,铁路运力交易市场不健全、不完善是根本;在电力价格方面,“市场煤、计划电”的定价机制也有悖市场规律,电价无法随煤价上涨及时联动,由此造成的亏损无法通过价格传导出去,也使电企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对于这两方面的改革,新发布的《意见》中均有提及,不仅明确指出要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公开公平的运力配置机制;而且明确提出要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主要影响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称,2012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普遍比市场煤价要低,2013年电煤长协价格并轨后,与市场价格一样了,意味着火电企业的采购成本将增加,而这一块价格不调整,对火电企业是不利的。

2012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比市场煤价虽说基本接轨,但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如内陆地区两者价差较大,沿海价差较小。

截至目前,五大电力央企和主要地方国有电企均没有签订2013年电煤长协合同,其余电企即便签了,量也非常少。新政出台后,煤电双方2013年电煤长协谈判博弈将更为激烈。

若长协部分电煤价格涨跌自行消化,电企2013年效益如何,关键在于煤价涨跌情况。若煤价跌,电企效益向好;若煤价涨,电煤压力大些。欧阳昌裕认为,2013年电煤价格应该总体平稳。

不过,煤电业界人士普遍认为,由于2013年煤炭产能集中释放,而电力需求偏弱,况且还有进口煤增加因素,2013年三四月份电煤价格将承受较大下跌压力。

目前正值煤炭旺季,但全社会电煤库存仍在高位,秦皇岛煤价已经连跌两周。

分析人士认为,2013年局部地区电价可能会调整,但整体电价可能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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