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1-27 19:27
电脑爱好者协会(Computer enthusiasts association)简称CEA。电脑爱好者协会是由学生中电脑爱好者组成的学生社团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一条协会的全称:电脑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电脑爱好者协会是由学生中电脑爱好者组成的学生 社团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协会着眼于向同学们宣传介绍培训各种软硬件知识,使其学们具有一定软硬件知识,开展电脑的基本操作讲座及竞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使学生对电脑和电脑网络应用自如,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第四条 电脑爱好者协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及学生守则。
第五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普及电脑实用知识,交流学习经验,定期介绍电脑硬件配置及高性价比配置。
(二)组织和开展各种旨在提高电脑应用水平及操作的活动及竞赛。
(三)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及软硬件维护服务,定期义务做电脑维修。组织培养电脑操作人才和电脑中高级技术人才。
(四)为会员提供软件的入门培训。(包括word ,ppt,ps,caldraw,multisim,其他日常生活中的娱乐及常用软件例如 美图秀秀等)
(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
第七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愿望;
(三)本校电脑爱好者;
(四)遵守法纪、校纪的本校学生均可申请成为电脑爱好者协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向电脑爱好者协会提交入会申请;
(二) 经电脑爱好者协会理事会批准成为会员;
(三) 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的纳新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电脑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讲座、竞赛、培训等);
(三)优先或优惠取得协会资料权;
(四)优先取得协会服务权;
(五)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荣誉;
(三)维护协会的团结;
(四)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积极支持并参加协会的工作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在学校修满或毕业后自动退会,相应的会员资格自动作废。
第十三条 会员中途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会员无特殊原因连续3次或累计5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不履行会员义务即视为自动退会,相应的会员资格自动作废。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相应的会员资格作废。会员失去会籍的同时,已取得的各种优先权利同时失去。
第十五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技术顾问、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组成。理事会在理事会议闭会期间领导电脑爱好者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体会员负责。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二)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三)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四)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脑爱好者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服从学校的领导;
(二)电脑应用技术较好且是在校生;
(三)热爱电脑事业;
(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第十八条 技术顾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服从学校的领导;
(二) 有较强的电脑软件或者硬件的相关知识,能解决较多的日常电脑问题
(三) 服从组织领导,能为协会及同学服务
第十九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协议;
(四)支持各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五)妥善协调处理协会与学校管理机构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
(六)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提名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任用;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条 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二十一条 协会下设:
(一) 宣传部——负责介绍协会的性质、宗旨、各项政策以及开展各种活动及宣传工作,以及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二) 技术部——负责协会的一切技术相关的管理、策划、运作和研发,联合宣传部为会员提供技术服务,活动的开展,以及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三)秘书处----辅助会长工作,负责安排协会例会、会议记录、管理协会档案等工作;负责与社会传媒、友好团体及个人进行联络,对外交流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散发,主管赞助相关的一切事务的策划和实施,以及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部门暂设这几部门,以后会逐渐完善)
第二十二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协会经费统一由理事会派专人管理,并定期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五条 经费的使用:
(一)举办各种活动所需的经费;
(二)协会购置必要的各种器材、书籍所需经费;
(三)各种竞赛中的获奖人员,优秀干事及优秀工作人员的奖励;
(四)其他理事会决议的相关支出。
第二十六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协会随时接受学校或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九条 奖励:为挖掘成员的潜能,充分发挥协会成员的作用和调动成员的积极能动性,每年举行一次年度推优评选活动。对给本协会改革发展和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和作出重大贡献者,本着公平、合理、分明原则集体评选,给以优秀成员奖励和表彰。
第三十条 惩罚:为维护本协会良好形象,防止对本协会名誉和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妨害本协会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发生,有必要严肃惩罚。
(一)凡假借本协会名义进行个人营私和违法违规行为,对本协会的名誉、利益造成重大伤害者,后果自负并经常委会决定并经社团管理部同意,给予警告或开除。
(二)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误,导致本协会开展的活动受到严重破坏或不能有效开展者,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或撤职、开除。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电脑爱好者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草案)自社团联合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电脑爱好者协会创始人:陕西科技大学电气092
王瑛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