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艺术语言系统

更新时间:2021-10-03 13:55

电视艺术语言系统是能够表达思想或感情,使接受者获得感知信息的手段、方式和方法,诸如构图、光效、色彩、影调、人声、音乐、音响、造型……都可以构成电视艺术的语言,并成为电视艺术语言中的重要元素。

人类社会愈来愈发展,人的思维活动越来越复杂,人们需要表达的感情也愈来愈丰富,这就必然导致语言表现系统的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特别是当人类进入“电视文化”这一高度文明的历史新时期,那么也就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的“电视语言”。这种电视语言,再不是一种单一化的语言形态,如文学的文字语言,广播的有声语言,而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由多种语言因素所构成的,综合性极强的语言系统。

由于电视艺术主要是由画面和声音所组成的“声画艺术”,所以也就决定了电视艺术的语言系统主要是由三大类所构成:一为“画面语言”,其中包括构图语言、光效语言、色彩语言、影调语言;一为“有声语言”,其中包括人声语言、音乐语言、音响语言;一为画面语言与声音相结合而产生的“造型语言”,其中包括心理造型语言、哲理造型语言、象征造型语言、观念造型语言等。正是这一切语言元素,构成了电视艺术庞大的语言系统。这样,电视艺术才有条件细致入微地、惟妙惟肖地反映和表现人类社会生活的大千世界,使人类步入一个“全方位感知”的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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