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7 15:54
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汉中府水利通判迁驻留坝,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5)十二月,设置留坝厅。属汉中府。乾隆三十年(公元1766)正月,将凤县南星(留凤关为界)以南,褒城县武休关以北,划归留坝厅管辖。1913年罢厅设留坝县,属汉中道。
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汉中府水利通判迁驻留坝,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5)十二月,设置留坝厅。属汉中府。乾隆三十年(公元1766)正月,将凤县南星(留凤关为界)以南,褒城县武休关以北,划归留坝厅管辖。1913年罢厅设留坝县,属汉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