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

更新时间:2024-08-23 22:57

贯彻落实畜牧兽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归属农业局。县级及以上行政规划城市设立。

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畜牧兽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

(二) 拟定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应急预案以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

(三) 监督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工作;

(四) 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种畜禽管理、饲料管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五) 指导辖区内的畜牧业的结构调整,制定畜牧业、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畜产资源和牧草地资源保护工作;

(六) 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科技工作;

(七) 依法监督管理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八) 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县级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县畜牧兽医局全面工作。

1号副局长:分管畜牧业务、畜牧业生产、种畜禽管理、饲料工业管理与监测工作;负责联系下辖各个畜牧兽医站工作;分管股室:局畜牧股。

2号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务党廉、人事政工、纪检监察、信访维稳、计划生育、中心组学习、机关作风建设、工青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联系下辖各个畜牧兽医站工作;分管股室:局办公室和人事政工股。

3号副局长:分管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法制宣传、技术推广与培训、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乡村兽医登记、培训与发证工作;负责联系下辖各个牧兽医站和县畜牧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分管股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局法制宣传股。

4号副局长:分管兽医业务,兽医技术指导和技术仲裁,动物强制免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检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预警、监测、诊断以及疫情调查报送工作;负责联系下辖各个畜牧兽医站工作;分管股室: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局兽医股。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务、文秘、信息工作;负责财务、文书档案、收发、内保、打字、保密、接待、车辆等事务管理工作。

(二) 人事政工股:负责人事、组织、调配、劳资、干部考察、任免、奖惩、招工、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编制、有关报表的统计、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职称等工作。

(三) 畜牧股:负责畜牧业务、畜牧业生产、种畜禽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与监测等工作。

(四) 兽医股:负责兽医业务、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等工作。

(五) 法制宣传股:负责政策和法制宣传、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乡村兽医登记、培训和发证。

(六)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动物防疫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屠宰、储存各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负责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负责乡村兽医和执业兽医及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负责动物防疫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

(七) 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诊断定性和技术仲裁;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检测与评价;负责辖区内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组织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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