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12:01
病理性死亡是指由于疾病的自然发展、恶化而引起的死亡,简称为病死。
这里所说的疾病是除外物理性致病因素(如机械性暴力、高低温、电流、辐射、激光)和化学性致病因素(如各种化学性毒物、药物)以后,其他致病因素引起的疾病。如病毒、细菌、真菌、支原体等生物学致病因素;还有营养性、遗传性、先天性、免疫性和精神因素所致的疾病。绝大多数病死者,死亡前都有某些症状和体征,经过一定的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和预后估计,大多不会引起纠纷和诉讼。但也有一些疾病,由于病因特别强烈、病变发展特别迅速,或者位于重要生命器官(如脑、心、肺等),或者疾病呈潜伏性发展而未被察觉,一旦疾病发作或突然恶化后很快死亡,称为猝死。猝死往往由于其发生的突然和出乎意料之外,而常被怀疑为暴力死,所以是法医病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