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8 11:41
痰热清注射液,清热、化痰、解毒。用于风温肺热病痰热阻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咯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以及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证候者。
黄芩、熊胆粉、山羊角、金银花、连翘、辅料为丙二醇。
本品为棕红色澄明液体。
清热、化痰、解毒。用于风温肺热病痰热阻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咯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以及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证候者。
每支装10ml。
常用量 成人一般一次20ml,重症患者一次可用4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静脉滴注,控制滴数每分钟不超过60滴,一日1次;儿童按体重0.3~0.5ml/kg,最高剂量不超过2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100~200ml,静脉滴注,控制滴数每分钟30~60滴,一日1次;或遵医嘱。
本品偶有过敏反应,可见头晕、恶心、呕吐、全身发红、瘙痒或皮疹。
1.对本品、醇类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2.老年伴有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严重肺心病伴有心衰者禁用。
4.孕妇、24个月以下婴幼儿禁用。
5.有表寒证者忌用。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极其罕见过敏性休克,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5~30分钟; 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同时应妥善保留相关药品、患者使用后残存药液及输液用所有器具、采集患者血样并冷藏,以备追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2.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病属痰热阻肺证及风热感冒等,对寒痰阻肺和风寒感冒属不对症治疗范畴,故而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寒热辨证合理应用。
3.稀释溶媒的温度要适宜,确保在输液时药液为室温,—般在20℃~30℃之间为宜。
4.药液稀释倍数不低于1:10(药液:溶媒),稀释后药液必须在4小时内使用。
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制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盖气、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不得和其它药物混合滴注。
7.如需联合用药,在换药时需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以上)冲洗输液管或更换新的输液器,并应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8.该药在输液过程中,液体应经过过滤器,若发现有气泡,应减慢滴速。严格控制输液速度,儿童以3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30~60滴/分为宜,滴速过快或有渗漏可引起头晕、胸闷或局部疼痛。
9.对老年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本品于2003年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行了IV期2066例临床试验。
临床前药效学实验结果表明:体外试验对肺炎链球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均有抑制作用;整体试验可降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和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死亡率,并减少肺匀浆病毒血凝滴度,呈现抑制病毒作用;本品诱生流感病毒感染小鼠肺组织α-干扰素产生,对T、B淋巴细胞增殖及腹腔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具有明显促进作用;能使病毒感染小鼠肺匀浆中Th2细胞分泌IL-4的抑制状态获得解除,并促进Th1分泌IFN-γ。降低内毒素导致的大鼠炎症模型及流感病毒感染小鼠肺泡灌洗液中TNF-α含量;抑制大鼠炎性肉芽肿形成和二甲苯所致小鼠耳肿胀;降低内毒素致热家兔及酵母菌致热大鼠体温;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延长氨水和二氧化硫引咳小鼠的咳嗽潜伏期;抑制硝酸士的宁和戌四唑所致小鼠惊厥。
密封,遮光保存。
国家药品标准YBZ00912003-2007Z-200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