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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尔梅(1603年10月16日—1679年12月28日),江苏沛县人。字用卿,号古古,因生而耳长大,白过于面,又号白耷山人、蹈东和尚。明末诗文家。
明天启三年(1623年),阎尔梅游学江南,与陈子龙、夏允彝诸名士交往。
崇祯三年(1630年),阎尔梅举京兆试第二十四名。杨廷枢“特许其旷逸跌宕、有唾吐四海之气”。
崇祯四年(1631年),因忤阉党,被目为“东林渠魁”,诬劾而罢公车。
在大明帝国面临崩溃之际,阎尔梅在其家乡组织了7000人的抗清队伍,虽然阎尔梅白衣素冠拜见南明小朝廷的巡按王燮面陈抗清大计,想一展报国之志,却始终不被昏官所采纳。
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接到史可法之聘,赴白洋河共商抗清大计。可惜史可法未能接受阎尔梅的三条忠告:即首先安抚兴平伯旧部;再进攻占据军事重镇徐州;最后西征北进,控制鲁、豫,与徐州形成鼎足之势。
清顺治四年(1647年),阎尔梅与山东榆园军合作,削发为僧,自诩“蹈东和尚”,以河南少林寺为联络点,开始云游四方,积极组织反清复明斗争。
顺治九年(1652年),阎尔梅在再次失败被捕后,准备以死报国,因而他在面见总督沈文奎时“瞪目直上视,不拜”。
顺治十一年(1654年),阎尔梅成功地逃离了关押他整整两年的济南监狱,潜回了老家沛县。
顺治十二年(1655年),清军抄没了阎家,其妻妾双双自杀,阎尔梅携幼子逃往河南,从此开始了长达十八年颠沛流离的漂泊生涯。关于阎尔梅这个十八年的飘零生活,史书没有详细的记载。
康熙元年(1662年),阎尔梅见到了钱谦益,在阎尔梅“大节当年轻错过,闲中提起不胜悲”的指陈之下,钱谦益只有羞赧而已:“古古善骂人,当世无所推许。”
康熙六年(1667年),流落北京的阎尔梅与同样流亡北京的顾炎武相遇。
康熙十二年(1673年),阎尔梅结束多年漂泊生活返沛,整理刊行旧作。病衰之际,时抚琴悲歌,尤喜《苏武牧羊》曲。
康熙十八年(1679年)冬,阎尔梅与世长辞,享年七十七岁。据《沛县志》载:“先生弥留之际,嘱家人逝后按明俗筑方坟葬之,以示死不降清”。阎尔梅逝后,子孙私上谥号“文节”。
诗词风格
阎尔梅的诗文则与同乡的万寿祺风格相近,被当时的人并称为“阎万”。
他的古诗学习李白,诗才若海,茫无涯诶;律绝二体则格律严谨,声调雄浑。由于他历经乱世,遭际坎坷,家破国亡,因此他的诗多是感怀时世,充满了深厚的民族感情,风格苍凉刚健,在当时颇有文名。
阎尔梅对于反清复明的事业是如此的执着,如此的投入,日思夜想,即使是一声马嘶也会激起他再踏征途的热情,会使他想起召四方英雄杀敌立功的峥嵘岁月。因此他写道:“疑段怜人意,长嘶不肯驰。如呼诸义士,幸好杀胡儿,……”而那些古代英雄的遗迹,那种不成功既成仁的壮怀激烈,也鼓舞坚定了诗人誓死抗敌的决心。在乌江渡口,作者奋笔:“阴陵道左困英雄,骓马长嘶千里风。成败任妨争面目,不随亭长渡江东。”
然而历史无情,阎尔梅为之毁家散财,奔走十几年的抗清斗争,终于失败了。他虽然并没有象最初所想的那样,“不随亭长渡江东”,选择了忍辱偷生,隐姓埋名,辗转回到了自己的故乡,但他并没有因此安度余年,对故国的热爱和目睹旧日的破败衰亡的强烈感情,使他不能有一刻忘记了故国,不能有一刻背弃了明王朝。他始终牢牢地保持着民族气节,断然拒绝同清朝统治者合作。他曾数次冒着危险,偷偷地去祭先帝的陵墓,在那里洒一鞠辛酸的“遗民”沮,并且在诗歌中表示,自己要“死将为厉鬼,生且为顽民。”阎尔梅不仅如是说,也真正地做到了这一点。
在他失望地回归故里后,他的一位故友胡谦光正好在沛县作县令,他仰慕阎尔梅的文名,致书阎尔梅,企图劝说他入仕为官。阎尔梅坚决地拒绝了这一要求,并不惜得罪权贵,割袍断交,并作了绝交诗一首,表明自己的志向和态度。《绝贼臣胡谦光》:“贼臣不自量,称予是故人。敢以书招予,冀予与同坐。一笑置弗答,萧然湖水滨。湖水经霜碧,树光翠初年。妻子甘作苦,昏晓役舂薪。国家有兴废,吾道有诎申。委蛇听大命,柔气时转新。生死非我虞,但虞辱此身。”诗中把清王朝的官员称为“贼臣”,把背弃明朝,出仕清廷看作随应时俗,同流合污,而一再表明自己要象湖水一样保持高洁,但不再以过去那种激烈的斗争方式,而是要使自己的心气柔和含忍,以等待时机的转变。由此可见,诗人保持民族气节决心之大,不肯同清朝统治者合作的态度之坚决,而对明王朝的眷恋又何等之深。
由于诗人十几年间行遍大江南北,晚年后又归隐故乡,同下层的劳动人民有了较多的接触,对于他们的遭遇和痛苦,感受也格外深刻。因此,在这本诗集中作者除了记载自己抗清的经历,表达誓死抗清的决心,也有许多篇幅记叙了清军入关的暴行和对人民肆意屠杀的情形。
其《惜扬州》一诗详细地记叙了顺治二年的扬州大屠杀,在那次劫难后,在中国历史上以繁华著称的扬州变成了一座空城。诗人对此痛心不已,在这篇《惜扬州》中以近千字的篇幅来追记这一惨案,古今对比极力渲染往日的繁华,反衬如今一片废墟的苍凉,表达了作者面对山河破碎,却回天无力的惨痛心情。
入清后作者一直隐居不仕,同劳动人民有着较多的接触,了解民间疾苦,在他的不少诗文中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关怀和同情。如《采桑曲》:种桑人家十之九,连绿不断阴千亩。年年相戒桑熟时,畏人盗桑晨暮守。前年灾水去年旱,私债官租如火锻。今春差觉风雨好,可惜桑田种又少。采桑女子智于男,晓雾沾鞋携笋蓝。幼年父母责女红,蚕事绩事兼其中。桑有稚壮与瘦肥,亦有蚕饱与蚕饥。忌讳时时外意生,心血耗尽茧初成。织不成匹执上卖,急偿官租与私债,促织在室丝已竭,机杼西邻响不绝。残岁无米贷人苦,妄意明年新丝补。
这首诗借采桑之事反映农民饱受私债官租的剥削之苦。开篇四句,写了种桑的艰辛劳顿。每逢桑叶成熟之时,便是桑农操劳之日。片片桑叶都是桑农的心血凝成,一家人的生存都要靠它们来维持,于是“畏人盗桑晨暮守,”只得早出晚归,不辞辛劳地看守桑田,盼望能有好的收成。
可是天灾人祸双双而至,水灾旱灾,官租私债,把桑农剥夺得一无所有。今年好容易风调雨顺,偏偏又少种了桑,一起一伏,转折宕荡,使人们对于桑农的悲惨际遇顿生同情之心。
接着“采桑女子智于男……”四句勾出了一组采桑女的形象。天刚破晓,寒意袭人,采桑女已经挎上竹蓝,踏破晓雾,忙在桑田之间。尚未成年,已不得不学习缝纫、刺绣,帮助父母分担家中里里外外的劳动。
接下了又进一步写了种桑养蚕的千辛万苦。“桑有稚杜与瘦肥,亦有蚕饱与蚕饥,……”桑农们小心翼翼地照顾着桑树和蚕,唯恐有什么意外,使他们的心血空耗。可是桑农的生死饱暖又有谁来过问?作者饱蘸着同情的笔墨,抒发着胸中的不平之气。等到蚕茧作成,抽丝织绵,还等不及织成整匹,就赶着拿到市场上去卖,好换钱来偿还官租私债。等到天气转冷,蚕丝已尽,卖得的钱都用去还了租债。含辛茹苦一年到头,换来的还是忍饥挨饿。可生活还要继续下去,只好又向别人告贷,买粮维持全家的生活,苟且着渡过这一年。可希望还在,虽然渺茫,但仍然期冀明年能有一个好光景。
阎尔梅的诗由于充满了反清意识,无情揭露清朝统治者的残暴野蛮,反映了民间疾苦,自然为当时的统治者所不容,因此,也难以逃脱被禁毁的命运。
明末清初诗人钱谦益:古古善骂人,当世无所推许。
清代官员阎圻:山人平生以诗名,其力诗,凡数变,成集者,亦非一种。
《清史稿》:尔梅博学善诗。
中国近现代历史学家邓之诚:诗才若海,茫无涯涘,说者谓似太白,蓋论其古体。若律绝不薄七子,而格律谨严,声调沈雄,纯以史事隶之,与靡靡者异,当时无不重之。吕留梁睥睨一世,闻人誉之半似阎古古而喜。计东数康熙初京师耆旧,依年为次,举孙承泽及尔梅炎武三人。独为王士禛所轻,有戴廷栻者,祁县富商,喜藏书画古器,谨事傅山,尝匿炎武藏金,亦丑诋尔梅,以附于士禛,是所谓蟪蛄不知春秋者矣。(《清诗纪事初编》)
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主任丁帆:在阎尔梅身上体现了一个刚直不阿知识分子的人格力量,他既能够具备“士可杀而不可辱”的刚毅,又能够葆有“落落生平耻受恩,甘为寡合住秋村”的坚韧。真可谓大道大德者。或许阎尔梅的诗歌成就并不高,能够载人史册的也许不多,然而他的高风亮节却是明清之际知知识分子鲜见的楷模,他那“不为王侯生,甘为布衣死”的人生箴言是烛照知识分子灵魂的火炬,是促人猛省,反思其自身的文化批判意识何在的铜镜。(《江南悲歌》)
八步邻
传说阎尔梅为他父亲择地安葬的时候,请风水先生在微山湖边看了一块地,本是一块平地,打坑时候却忽然发现下面有一黄水淤下的棺木。风水先生自豪地说:“我说这是块风水宝地吧!这是‘棺上加棺’,就埋在这吧,保证你后世子孙官上加官。”阎尔梅说:“不行,先前不知道这是人家老林,现在知道了,绝不能再刨人祖坟,破人风水。”于是在原地挪了八步后,打坑安葬了父亲。若干年后,阎尔梅进京赶考,在考场卷上有一难题,一时答不上来,只好伏案思考,没想到竟睡着了。这个时候,他朦朦胧胧看见一个白胡子老头来到跟前,摸了一下他的头顶,口中念念有词,阎尔梅立马茅塞顿开,文如泉涌。阎尔梅问那老者是何人,那白胡子老头笑着说是阎家的“八步邻”,一转身就不见了。张榜后,阎尔梅果然在京城中了举人。返乡后,他把“八步邻”的怪事向族人讲述了一遍,族人都说是微山湖老林的邻居帮他中了举。
据《景文公碑记》载:阎氏原居关中,明永乐初迁沛县,以家世治《毛诗》,立于书香之林。明嘉靖乙丑遭河患,先世谱谋与田庐俱沉没,上世事不能详尽。
父亲
阎思纳,字景文,生于万历二年,卒于崇祯九年。据《沛县志》载:“古古山人,父景文,原葬于微山。甲申,明鼎革,正山人庐墓之时,”后卜地于城西杏花堆,迁往该处。
据考,民初出版的六卷本《阎古古全集》收诗一千七百九十四首,但有人以为千余诗中只有“一二传后”而已。
阎尔梅墓位于江苏省沛县朱寨镇杏花村西北500米处,与新迁刘河涯村相邻,距沛城12公里。清光绪年间,沛知县马光勋划墓地300亩,修墓立碑,亲题碑文“明故孝廉阎古古先生之墓”。阁尔梅墓拒用满制,继承了战国、秦朝汉代墓葬的形制。自阎尔梅始,阎氏家族即用方形幕葬,与清人的圆形幕截然不同。
民国时期,县长冯子固倡仪,重划墓地81亩,植柏树700余株。1957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4年12月,沛县人民政府在墓前立碑,碑阳书“阎古古先生之墓”,碑阴介绍阎古古生平事迹。阎尔梅墓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清史稿·卷五百·列传二百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