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8-19 10:45
皮尔原则即罗伯特·皮尔的9条警务原则的统称。
皮尔原则的最核心思想——“警察即公众,公众即警察”。
这句话体现的也就是“全民皆警”的思想。警察应该把自己作为社区的一部分,通过社区公众共同抵御犯罪,警察逐渐向“让权于民”、“还权于民”的方向发展。同时,“皮尔原则”核心思想“警察即公众,公众即警察”,也是是现代警察警政思想的基本指导原则。
罗伯特·皮尔的9条警务原则:
1.警察的基本使命是预防犯罪和无序,而不是用军事力量和严厉的法律惩罚来镇压犯罪和骚乱。
2.警察履行其职责的能力,有赖于公众对警察的存在、行为以及获得并保持公众尊重能力的认可。
3.警察必须获得公众心甘情愿的合作,他们必须自愿地遵守法律,才能得到和保持公众的尊重。
4.警察得到公众配合的程度高低,与为实现警察目标所需要使用的武力与强制的多少成反比。
5.警察不靠迎合公众的意见,而是靠展示他们对法律绝对公正的忠诚来寻求和保持公众的喜爱,他们靠乐于不分种族与社会地位地为所有的社会成员提供个人服务与友谊,靠礼貌和友谊的良好脾气,靠乐于牺牲个人以捍卫和保护生命来获得公众的喜欢。
6.警察只有在说服、建议和警告都不足以实现警察的目标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需要程度的武力以确保法律得到遵守和秩序得到恢复。并且,警察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仅仅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以实现警察目的。
7.任何时候警察都应该和公众保持这样一种关系,以实现警察是公众和公众是警察的历史传统。警察仅仅是这样一种公众,他们专职就社区的福利向每个市民负责并由此获得报酬。
8.警察应该一直为实现其功能而行动,而绝不用为个人和国家报仇或武断地审判犯罪和惩罚罪犯的方式篡夺审判权。
9.警察效率的判断标准是没有犯罪和骚乱,而不是警察为对付他们而采取的行动的那些看得见的证据。
第1条说明了警察的工作性质。
罗伯特·皮尔当初建立大伦敦都市警察时,首先明确了英国警察工作的性质,应该是“预防犯罪,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侦查和处罚犯罪。”即预防而不是镇压,从而使得英国警察的建立取得了巨大成功。一直到现在,罗伯特·皮尔对于警务的性质定位仍被英国警察学界所传承。
英国著名学者罗伯特·雷纳在其代表作《警察与政治》一书中提出,“应该将警务的概念与社会控制的概念相区分,社会控制是一个非常宽泛的社会学概念,被看作是再造社会秩序的所有行为,而警务是社会控制的一个特殊层面”。他在书中指出,警务的概念与社会控制的概念十分接近,而随着社会控制这一概念的广泛应用,对警务概念定义得更加宽泛带来了对这一概念理解的不准确的危险。惩罚是社会控制的一个显著层面,而警务也带有一定的惩罚行为,这就混淆了作为社会控制过程的一个特别层面的警务观念的特殊性。
因此,在罗伯特·雷纳看来,警务是一种系列的活动。这种观点的基础是把通过监控和确认威胁的方法来提供安全服务的努力作为确定警务概念的一种参考因素。据此,将警务定义为用于维护特定社会秩序和安全的活动。为了避免将警务的概念泛化,即避免将所有的社会控制都包括在警务工作之中。在这些社会控制活动中应当考虑哪些是警务,因为在数量庞大的、几乎渗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和社会控制的方式中,相互之间会有一些区别。警务应当包含有组织的维护秩序、保持安宁、犯罪调查与预防以及其他的调查形式,其中还可能包括有意识的权力运用。
第2到第7条原则指出了警察应该如何正确建立与维持警民关系。这6条原则体现了警察的合法化问题、使用武力的原则等问题。
在罗伯特·皮尔建立新式警察以前,法国已经建立了类似的警察制度。法国警察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宪兵与国家警察,作为欧洲大陆警察模式的代表,其警务风格倚重侦查和一些“秘密手段”,如便衣警探混在民众中来调查民众意见与言论等。与法国不同,英国向来崇尚民主与自由,反对专制与暴力。公众害怕英国建立的警察模式也像法国那样,因此罗伯特·皮尔的新警察制度建立之初,受到了民众的强烈反对,这也是罗伯特·皮尔建立新警察制度时所最担心的,因此如何正确建立与维持警民关系就成为了其警务原则的核心内容。
这6条原则指出,警察首先要得到公众认可与支持,这是警察能够履行职责的基础。得到公众的支持不是靠军事力量和严厉的法律惩罚,而是要靠自身对法律的严格遵守。这些思想在当时对于公众接受警察这一方面起了关键作用。尤其是其中关于使用武力的“最小动用武力原则”,因为这一原则,使当时英国警察没有足够的武力保障,警察按规定允许使用的“最终可诉诸使用的东西”也只是警棍,直到19世纪30年代,经过严格挑选的警察在执行具体的危险任务或巡逻时才被允许佩带一把手枪或短剑,而且使用时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在处理暴乱冲突过程中,受伤的经常是警察,但这反而却激起了民众对于警察的同情,加上实践证明警察的建立确实使社会秩序好了许多,因此英国公众逐渐开始接受并转而支持警察,英国警察制度也因此建立并蓬勃发展起来。英国警察也将这一原则称为“以退为进”或者“以输为赢”的原则。
第8条和第9条原则显示了英国警察的行动准则。
第8条显示了英国警察应该保持政治中立的态度。英国是资本主义多党制国家,为了维护警察作为社会秩序维持者的建立初衷,避免警察沦为党派纷争的工具,这一条原则的规定也显得尤为重要。正是在这条原则的指导下,很大程度上保持了警察在英国客观公正的形象,这也与第3条和第5条相呼应。直到1887年,警察才有权参加选举。
第9条显示了对英国警察的评价标准,这一条与第1条呼应,指出警察不应着重于犯罪打击,而是应该致力于预防犯罪的发生,这也可以为建立警察评价体系提供思想理论指导。
罗伯特·皮尔于1829年建立了“大伦敦警察厅”,标志着近代制服警察制度的建立。在建警初期,罗伯特·皮尔提出的九项警务原则,深刻体现了英国警察的性质,使警察事业在英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同时对世界许多国家的警察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得到了各个历史时期警察的重视,体现了其思想在指导英国警察工作和改革等方面的价值。
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参加欧洲反法联盟耗费了巨大资产,加之政治、宗教、劳资矛盾复杂尖锐,导致群众骚乱此起彼伏,犯罪活动日益严重。社会的动荡迫使英国当局不得不考虑创建全新和更有效的警察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在1829年,时任英国内政大臣的罗伯特·皮尔于是建立了“大伦敦警察厅”,标志着近代制服警察制度(以下简称新警察)的建立。
为了规范队伍管理,保证其职责的完成,英国在“大伦敦警察厅”建立不久就颁布了《警察训令》(1829年,由厅长查尔斯·罗恩和理查德·梅尼起草,罗伯特·皮尔审定)。这是世界警察史上第一个专项警察法令,《警察训令》作为英国同时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有关警察行为准则和警务活动原则的经典文件,虽然没有以警察职业道德的形式独立出现,但其所确定的礼貌、克制、最小武力、公平执法、公众满意以及预防犯罪为本等行为准则和警务原则,都是警察职业道德所应该规范的主要行为,因此,它不仅至今仍为英国乃至世界各国警察所效法,而且也在实际上成为近代警察职业道德形成的重要标志。《警察训令》规定了立警和警察立法的12项原则。 在“建警12项原则”的基础上,罗伯特·皮尔又提出了“9项警务原则。
罗伯特·皮尔的9项警务原则,构成了一套完整的警务理论,更建立了一个完整的警察理论体系。罗伯特·皮尔的9条警务原则,前后呼应,勾勒出了英国警察客观、公正、亲民的社会秩序维持者的形象。
9条原则之中贯穿英国警察的性质与原则,短短的九句话不仅深刻揭示了英国警察的性质,更建立了一个完整的警察理论体系。也正是在这九条原则的指导下,英国的警察创造了警察职业在英国的辉煌时期,到了20世纪50年代左右,警察俨然成为英国的形象代表之一。罗伯特·皮尔建立了现代制服警察制度,同时在其所创立的警务原则指导下,这一制度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光大,对行政结构的完善以及历史的进步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被称其为第一次警务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