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头孢吡肟

更新时间:2023-10-25 02:49

盐酸头孢吡肟,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19H26Cl2N6O5S2,是一种β-内酰胺类抗生素。

化合物简介

化学式:C19H26Cl2N6O5S2

分子量:553.483

CAS号:107648-80-6

PSA:203.58000

LogP:1.19290

熔点:150℃(分解)

药品简介

药理作用

头孢吡肟为广谱第四代头孢菌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作用。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作用。本品对细菌染色体编码的β-内酰胺酶的亲和力低,可高度耐受多数β-内酰胺酶的水解,并可迅速渗入革兰阴性菌的细胞内。在菌体细胞内,其靶分子为青霉素结合蛋白(PBP)。

体外和临床感染研究证实本品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

革兰氏阴性需氧微生物:肠杆菌属、肺炎克雷伯杆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绿脓杆菌;

革兰氏阳性需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菌(仅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化脓性链球菌(A族链球菌)、肺炎链球菌。

本品体外对以下大多微生物有活性,但是尚无充分和严格的临床感染性疾病治疗支持。

革兰氏阴性需氧微生物: 醋酸钙不动杆菌、弗氏枸椽酸菌、异型枸椽酸菌、聚团肠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蜂房哈夫尼菌、奥克西托克雷伯杆菌、莫拉卡他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普通变形杆菌、雷氏变形杆菌、斯氏普罗维登斯菌、粘质沙雷菌。

本品对多数寡养单胞菌株无活性。

革兰氏阳性需氧微生物:表皮葡萄球菌(仅针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腐生性葡萄球菌、无乳链球菌(B组链球菌)。

多数肠球菌,如粪肠球菌和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对本品耐药。

厌氧微生物: 革兰阴性杆菌(包括脆弱拟杆菌、其他拟杆菌属和梭杆菌属)、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球菌(包括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和韦荣氏球菌属)、革兰阳性杆菌(包括梭状芽孢杆菌、真杆菌和乳杆菌属)。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体内、外的研究结果均未发现本品有遗传毒性。

生殖毒性:小鼠、大鼠和兔分别给予本品剂量为1200、1000、100mg/kg(以体外表面积计,分别相当于临床推荐人用最大剂量的1-4倍),均未见本品对动物生育力和生殖有明显影响。但是尚无充分和严格的孕妇研究资料,动物与人的相关性尚不清楚。

药代动力学

本药0.25g-2g静脉单剂量输注,显线性药代动力学,头孢吡肟的平均血浆消除半衰期为2.0±0.3小时,机体总消除率为120.0±8.0mL/min。肌肉给药,头孢吡肟可完全被吸收,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约为1.5小时,在0.5g-2.0g剂量范围内,药代动力学呈线性。健康成年男性志愿者接受临床剂量的头孢吡肟连续9天未见积蓄。

头孢吡肟与血清蛋白的结合率约为20%,且与药物血浓度无关。头孢吡肟平均稳态分布容积为18.0±2.0升,在尿液、胆汁、腹膜液、水泡液,气管粘膜、痰液、前列腺液、阑尾、胆囊中均能达到治疗浓度,并可通过炎性血脑屏障。

头孢吡肟主要经肾分泌排出。在体内有少量亦可经转化为N-甲基吡咯烷(NMP)最后代谢为N-甲基吡咯烷氧化物(NMP-N氧化物)。头孢吡肟和其代谢产物主要经肾排泄,尿液中头孢吡肟原形为摄入量的85%,NMP不足1%,NMP氧化物约为6.8%,头孢吡肟异构体约为2.5%。

亦有少量头孢吡肟可自人体乳腺分泌排出。

2月龄至11岁单剂量静脉注射头孢吡肟,机体总消除率和稳态分布容积分别为3.3±1.0mLmin/kg体重和0.3±0.1L/kg体重,尿液中头孢吡肟原形为给药量的60.4±30.4%,平均肾消除率为2.0±1.1mLmin/kg体重。按体重校正,药物消除率和分布容积在儿童性别和年龄间无差异。50mg/kg体重,12小时一次给药,未见药物蓄积,而每8小时一次给药,稳态时的cmax、AUC和半衰期约增加15%。儿童50mg/kg体重静脉注射的AUC与成人2克静脉给药的暴露量相当。肌肉注射的绝对生物利用度为82.3±15%。

65岁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头孢吡肟,药物总消除率下降。

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头孢吡肟的总清除率与肾肌酐消除率相关。需接受血透的患者中,头孢吡肟的平均消除半衰期为13.5±2.7小时,需持续腹膜透析的患者中,半衰期为19.0±2.0小时。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应注意调整剂量或/和给药间期 。

肝功能不全头孢吡肟药代动力学无改变,这些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菌药物,如甲硝唑进行初始治疗。一旦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用法用量

本品可用于静脉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给药。

成人和16岁以上儿童或体重为40公斤以上儿童患者,可根据病情,每次1-2克。

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轻中度尿路感染,每次0.5-1克,静脉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疗程7-10天;重度尿路感染,每次2克,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10天;对于严重感染并危及生命时,可以每8小时2克静脉滴注;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经验治疗,每次2克,每8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或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缓解。如发热缓解但中性粒细胞仍处于异常低水平,应重新评价有无继续使用抗生素治疗的必要。

2月龄至12岁儿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成人用量(即每次2克剂量)。体重超过40公斤的儿童剂量,可使用成人剂量。一般可每公斤体重40毫克,每12小时静脉滴注,疗程7-14天;对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儿童患者,可为每公斤体重50毫克,每8小时一次,静脉滴注。对儿童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经验治疗的常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50毫克,每12小时一次(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治疗为每8小时一次),疗程与成人相同。

2月龄以下儿童治疗经验有限。可使用每公斤体重50毫克的剂量。然而2月龄以上儿童患者的资料表明,每公斤30毫克,每8或12小时一次对于1至2月龄儿童患者已经足够。对2月龄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应谨慎。

儿童深部肌肉注射的经验有限。

对肝功能不全者,无调节本品剂量的必要。

对肾功能不全病人,如肌酐清除率低于(含)60ml/min,则应调节本品用量,弥补这些病人减慢的肾清除速率。这些病人使用头孢吡肟的初始剂量与肾功能正常患者相同,维持剂量和给药间隔时间如下:

血液透析患者在治疗第一天可给予负荷量1克,以后每天0.5克。透析日,头孢吡肟应在透析结束后使用。每天给药时间尽可能相同。

头孢吡肟治疗同时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在透析开始3小时,约68%的药物可被清除。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见上表。接受持续性腹膜透析患者应每隔48小时给予常规剂量。

尚无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使用头孢吡肟的资料。但是,由于成人和儿童的头孢吡肟药代动力学相似,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头孢吡肟的用法与成人类似。

静脉给药:由于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病例,应首选静脉给药。

静脉滴注时,可将本品1-2克溶于50-100毫升0.9%氯化钠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M/6乳酸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和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格林氏和5%葡萄糖注射液混合注射液中,药物浓度不应超过每毫升40毫克。经约30分钟滴注完毕。

肌肉内注射:肌肉注射时,本品0.5克应加1.5毫升注射用溶液,或1克加3.0毫升溶解后,经深部肌群(如臂肌群或外侧骨四头肌)注射。

不良反应

通常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多短暂,终止治疗少见。常见的与本品可能有关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腹泻,皮疹和注射局部反应,如静脉炎,注射部位疼痛和炎症。其他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过敏,瘙痒,发热,感觉异常和头痛。肾功能不全患者而未相应调整头孢吡肟剂量时,可引起脑病,肌痉挛,癫痫。如发生与治疗有关的癫痫,应停止用药,必要时,应进行抗惊厥治疗。本品治疗儿童脑膜炎患者,偶有惊厥、嗜睡、神经紧张和头痛,主要是脑膜炎引起,与本品无明显关系。

偶有肠炎(包括伪膜性肠炎)、口腔念珠菌感染报告。

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多为一过性,停药即可恢复,包括血清磷升高或减少,转氨酶(ALT和AST)升高,嗜酸性细胞增多,部分凝血酶原时间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肌酐、血钾、总胆红素升高,血钙降低,红细胞压积减少。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类似,也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的报道。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还可引起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多形性红斑,毒性表皮坏死,肾功能紊乱,毒性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肝功能紊乱(胆汁淤积)和血细胞减少。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头孢吡肟或L-精氨酸,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素有即刻过敏反应的病人。

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前,应该确定患者是否有头孢吡肟、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史。对于任何有过敏,特别是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

广谱抗菌药可诱发伪膜性肠炎。在用本品治疗期间患者出现腹泻时应考虑伪膜性肠炎发生的可能性。对轻度肠炎病例,仅停用药物即可;中、重度病例需进行特殊治疗。有胃肠道疾患,尤其是肠炎患者应谨慎处方头孢吡肟。

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类似,头孢吡肟可能会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对于存在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危险因素的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以及延长抗菌治疗的患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必要时给予外源性维生素K。

本品所含精氨酸在所用剂量为最大推荐剂量的33倍时会引起葡萄糖代谢紊乱和一过性血钾升高。较低剂量时精氨酸的影响尚不明确。

对肾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60mL/min)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或给药间歇时间。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或强效利尿剂合用时,应加强临床观察,并监测肾功能,避免引发氨基糖苷类药物的肾毒性或耳毒性作用。

药物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给药

虽然动物生殖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表明头孢吡肟无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尚无本品用于孕妇和分娩时妇女的足够和有良好对照的临床资料。因此,本品用于孕妇应谨慎。头孢吡肟在人乳汁中有极少量排出(浓度约0.5mol/ml)。头孢吡肟用于哺乳期妇女应谨慎。

老年患者用药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使用一般推荐剂量,其疗效和安全性与其他成年患者相似;肾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计划。

药物相互作用

和多数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头孢吡肟溶液不可加至甲硝唑,万古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或硫酸奈替米星,氨茶碱溶液中。头孢吡肟浓度超过40mg/mL时,不可加至氨苄青霉素溶液中。如有与头孢吡肟合用的指征,这些抗菌素应与头孢吡肟分开使用。头孢吡肟可引起尿糖试验假阳性反应。建议使用本品治疗期间,使用葡萄糖氧化酶反应检测方法。

药物过量

用药过量患者,应仔细观察并使用支持疗法,并用血液透析治疗促进药物的排除,而不宜采用腹膜透析。在血透开始的3个小时内,体内68%的头孢吡肟可排出。

药典信息

来源

本品为氯化 1-[[(6R,7R)-7-[(2Z)-(2-氨基噻唑-4-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2-羧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3-基]甲基]-1-甲基吡咯烷鎓一盐酸盐一水合物,按无水物计算,含头孢吡肟(C19H24N6O5OS2)应为82.5%~91.1%。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微臭,有引湿性。

本品在水或甲醇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乙酸中不溶。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39°至+47°。

吸收系数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5µ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259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吸收系数(E1%1cm)为310~340。

鉴别

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1184图)一致。

3、本品的水溶液显氯化物鉴别1的反应(通则0301)。

检查

酸度

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1.6~2.1。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份,各1.2g,分别加水1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或橙黄色8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溶液应临用新制或于4~8℃,冷藏12小时内进样。

磷酸盐缓冲液(pH5.0):取磷酸二氢钾0.68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mL,用0.5mol/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至5.0。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约70mg,置50mL量瓶中,加流动相A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A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头孢吡肟对照品与头孢吡肟E异构体对照品各适量,加流动相A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各含1.2mg的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烧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磷酸盐缓冲液(pH5.0)-乙腈(90:10)为流动相A,以磷酸盐缓冲液(pH5.0)-乙腈(50:50)为流动相B,按下表进行线性梯度洗脱,流速为每分钟1.0mL,检测波长为254nm,进样体积为1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头孢吡肟峰与头孢吡肟E异构体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头孢吡肟E异构体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3倍(0.3%),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2倍(0.2%),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1.0%),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05倍的峰忽略不计。

N-甲基吡咯烷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约0.125g,精密称定,置25mL量瓶中,加0.01mol/L硝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取N-甲基吡咯烷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用0.01mol/L硝酸溶液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15µ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盐酸头孢吡肟与N-甲基吡咯烷各适量,加0.01mol/L硝酸溶液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头孢吡肟5mg与N-甲基吡咯烷15µg的混合溶液。

色谱条件:用羧酸基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0.01mol/L硝酸溶液-乙腈(99:1)为流动相,流速为每分钟0.8mL,柱温为35℃,电导检测,进样体积为2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用于供试品溶液中N-甲基吡咯烷峰的定位。对照品溶液色谱图中,计算数次进样结果,其相对标准偏差不得过5.0%。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不得过0.3%。

残留溶剂

照残留溶剂测定法(通则0861第一法)测定。

供试品贮备液:取本品约1g,精密称定,置1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贮备液1mL置顶空瓶中,再精密加水1mL,摇匀,密封。

对照品贮备液:分别取甲醇0.15g、丙酮0.25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mL,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精密量取对照品贮备液1mL置顶空瓶中,再精密加供试品贮备液1mL,摇匀,密封。

系统适用性溶液:精密量取对照品贮备液1mL置顶空瓶中,再精密加水1mL,摇匀,密封。

色谱条件:以100%二甲基聚硅氧烷(或极性相近)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柱温为40℃,维持12分钟,进样口溫度为200℃,检测器温度为250℃,顶空瓶平衡温度为70℃,平衡时间为30分钟。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出峰顺序依次为:甲醇、丙酮,甲醇峰与丙酮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顶空进样,记录色谱图。

限度:用标准加入法以峰面积计算,甲醇与丙酮的残留量均应符合规定。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 含水分应为3.0%~4.5%。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可见异物

取本品5份,每份为制剂最大规格量,加微粒检查用水溶解,依法检查(通则0904),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加微粒检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903),每1g样品中,含10μm及10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µm及25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供无菌分装用)

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加2%无内毒素的碳酸钠溶液适量,使溶解,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头孢吡肟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060EU。(供注射用)

无菌

取本品,加0.9%无菌氯化钠溶液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20mg的溶液,经薄膜过滤法处理,用0.1%无菌蛋白胨水溶液分次冲洗(每膜不少于400mL),每管培养基中加入不少于600万单位的青霉素酶,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阳性对照菌,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约70m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

取头孢吡肟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吡肟1.2mg的溶液。

色谱条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磷酸盐缓冲液(pH5.0)-乙腈(90:1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54nm,进样体积10μL。

磷酸盐缓冲液(pH5.0)、系统适用性溶液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供试品中C19H24N6O5S2的含量。

类别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制剂

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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