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0 06:37
监事会主席,是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是监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对股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可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产生方式,可以由股东选举产生,也可由股东委派。
监事会人数不得少于3人。股东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设1-2名监事。
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应由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是对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运作要求的具体化。
专职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由专门的资格评审机构统一认定。
专职监事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能够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三)具有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
监事会设主席、副主席、委员等职。
岗位名称:监事会主席
直接上级:监事会
下属岗位:监事
·全面负责主持监事会工作;
·组织检查、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组织检查、监督公司业务、财务状况;
·有权组织检查、查阅公司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
·有权组织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有权组织对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有权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工作提出质疑;
·有权组织对各部门和驻外机构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有权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有权对公司所发生的问题提出质询;
·负责组织完成股东大会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席一词的来历:我国古代没有桌椅,人们席地而坐。席地而坐也颇讲究,先铺上房间那么大小的席子叫“筵”,每个人坐的小垫子叫“席”。(跟现代的椅垫和蒲团差不多)而今要考查这一遗风,除了在电影戏剧中可看到之外, 到日本和韩国的家庭拜访一下,可知筵、席和席地而坐的情景,当然,他们的“筵”、“席”不一定是草、竹编制而成的了。大家常说的“酒席”、“筵席”“酒筵”意思相近,是从大小不同的筵、席来定名酒宴的。
古人进屋,先脱鞋,再走过筵,坐在席上。因此,把广东人说的“埋位”叫“入席”。这正是我国古代席地而坐的遗风。入席时,客人有客座,主人中的长辈独自坐在正位或主家席位,以示尊重叫做主席。 “主席”一词是中国人发明并流传到世界各地的,在清末又由留学生引回中国。不过,西方较早有凳子和椅子,他们也没有席地而坐的习俗,把“主席”这么好的词语翻译成外文,便由坐在主家席位,黑心译成“椅上人””(Chairman )了。这也符合外国古代习惯,他人古时宴请或开会,主持之人坐于高背大椅,其他客人坐于长凳,同中国的主席客席吻合。中国席地而坐历史很长,但真正有椅子,最早记载在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