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08:18
监利大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监利大米属于籼型,米粒细长,长6.75毫米,宽2.10毫米,千粒重21.0克,透明或半透明,腹白极小,油性适中;米饭泡松柔软,粘而不腻,清香可口。
内在品质指标:监利大米蛋白质≥7.0%,氨基酸≥6.5%,直链淀粉14.0—20.0%,胶稠度≥70毫米。
2015年,监利大米核心产区耕地总面积13.72万公顷,其中水稻面积10.72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8.13%。
2016年,监利县建成高标准农田达到了112.19万亩,占基本农田的42.2%,年生产销售大米10多亿斤。
2015年2月1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监利大米”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监利南靠长江,北依东荆河,东跨洪湖,县境属典型的平原地形,地面海拔高程在23.5—30.5米之间,自然资源丰富,境内土壤以河流冲击为主,土壤母质单一。1980年,监利县第二次土壤普查表明,全县共分水稻土和潮土2个土类,6个亚类,13个土属,94个土种。其中水稻土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8.13%。 监利耕作土壤含氮成份较高,水田的有机质含量为3.4%,含氮量为0.2%。全县土壤pH值大于7.5的面积为88.7%,水田土壤的pH值一般在7.7—8之间,高于水稻适宜pH值6—7范围。
监利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水充沛,冷暖悬殊,无霜期长。年均日照时数为1861.7小时左右,日照率为45%。平均气温为16.6℃。全年无霜期259天,年均降水量为1278.0毫米,多集中于春夏两季,年平均相对湿度70—80%,适合水稻喜湿喜温类作物生长。主导风为北风,夏半年盛行南风,冬半年则盛行北风。水稻种植区内无大型工矿企业,无工业“三废”,大气清新无污染,适合监利大米原料生长。
监利襟江带湖,长江自西南浩荡入境,沿南蜿蜒214.30公里;东荆河由老新口迂回东下,经洪湖市境直注长江;鄂中最大人工河流——四湖总干渠,自西向东,横贯县境中部。长江、东荆河、四湖总干渠三大水系,来水十分丰富,排灌方便,调蓄自如,是难得的水稻生产条件。 长江监利段水质符合GB3838—88中Ⅱ类水质标准,螺山干渠、四湖总干渠、西干渠,水质较好,均保持在Ⅱ类水质以内。
1979年,监利县为发展农业生产,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部分湖泊改造成粮田。水稻是监利第一大宗作物。
1979年和198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监利县先后被列为商品粮基地县之一。
2000年以来,“监利大米”因质优价高而畅销广州等南中国市场。
监利大米主产于湖北省监利县。核心产区监利县位于东经112°35′—113°19′、北纬29°26′—30°12′之间,共23个乡镇农场管理区。具体范围为:南临长江,与湖南华容、岳阳、临湘3县(市)交壤;东跨洪湖,与洪湖市接壤;西接江陵、石首两县市;北依东荆河,与潜江、仙桃2市接壤。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15-01-1629
安全要求
严格格执行GB1354—2009《大米质量标准》、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确保大米质量安全。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监利大米主产于监利,种植区和加工区环境、大气、土壤、水质等,均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13)和《大米国家标准》(GB1354—2009)的要求。
(2)品种选择:监利大米品种为优质稻,5年左右更新品种1次,对品种要求米型美、无腹白、碎米少、光泽自然、呈清香味、口感柔软。在稻谷收购、贮存过程中,按级分类,一般杂质不得高于5 %,水份15%,整精米率60%。
(3)生产过程:以基地种植为主,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大规模推广优质稻。要求仓库通风,保持干燥,生产过程中不掺差使假,不添加任何化学物剂。采取外设窗口和贩运代销两种模式为主,禁止从外地引进稻谷和大米以监利大米名义销售。
(4)生产记录: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每家生产企业必须配备粮食收购验质员和大米质量检验员,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订品种选择与推广、粮食收购与贮藏、生产加工与销售等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推行绿色食品水稻标准化生产。建立种植、收购、加工和销售档案,做好企业生产统计台帐,健全《商品粮食和地方储备储存年限月报表》和《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报表》统计制度,做到天天有清单,月月有台帐,产品流向有记录。
地域范围内的监利大米生产经营者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监利县米业同业商会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加注方法,执行GB17109《粮食销售包装》相关规定,做好贮藏、运输、销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