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13:45
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经典的翻译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德国,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之后逐步扩大影响力,中国翻译界也对目的论做了大量研究。目的论把翻译重心放在译文的功能上,动摇了源文为核心的传统翻译观念,强调翻译的目的。随着目的论的发展,其应用范围逐渐从语言学领域扩展到心理学领域,多被语言心理学家运用到相关的语言研究中。所谓目的论者,则是指支持、认同该理论,或者研究该理论的学者。
卡特琳娜莱斯(Katharine Reiss)是著名的德国翻译理论家,1971年发表《Possibilities and Limits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书,首次将源语的功能和目的语的功能的关系作为基础,并由此进行翻译批评。莱斯的理论基础是对等这个概念,但她从翻译实践中得出在某些情况下对等不可能实现或者对等并不是最好的结果,尤其是源文本和目的文本的沟通功能不一致的情况下,这时翻译需要注意的是目的文本的功能,而不是一味追求对等。
莱斯致力于将语言功能和翻译实践相结合,视野和重点不局限于小层次,包括:字、词和句等等,而传统翻译理论一直以字、词和句等等的对等作为研究基础。莱斯将理论研究重点放在文本这个大的框架上,探讨文本功能的重要性,为目的论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是莱斯的学生,他完全跳出对等这个框架,发展了目的论的主要内容,把目的文本的功能作为首要的考虑因素,因为弗米尔认为光靠语言翻译理论不能对翻译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研究。弗米尔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弗米尔认为翻译应该遵循三大原则,而最高的原则就是目的原则。他认为翻译有着不同的目的,根据目的的不同,译员所釆取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也应该相应调整,也就是说目的决定策略。同时他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翻译任务由译员决定方式和时间,译员根据文本的不同目的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并且根据翻译目的对翻译内容进行保留、删减和调整。
弗米尔完全跳出了以对等为基础的翻译理论,主张打破源文本的束缚,将重点放在文本的功能上。他提出的目的论内容是基于翻译是在特定情况中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所以翻译策略必须灵活,根据情景和文本目的的不同要转换翻译策略,真正达到目的文本的功能或目的。
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要考虑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以及怎样在源文本功能的基础上制定符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诺德也指出了目的论的局限。一是因为目的文本读者的期望不同,翻译出来的目的文本不可能满足所有目的文本读者;二是目的论中忠实原则排在目的原则之后,如果源文本作者和目的文本目的相左,译员该如何处理。诺德的另外一个重要贡献是提出了功能加忠诚原则,补充了目的论的三原则。根据此原则,译员在针对第一个局限时,面临满足不了所有读者的情况,出于道德责任,必须合理解释其翻译策略;针对第二个局限译员应该体现对源文本作者意图的尊重。
根据目的论,译员应遵循三大原则: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原则。其中目的原则是最重要的。
目的论三大原则中,最重要的就是目的原则,也就是说翻译活动由目的决定。弗米尔认为每一篇文本都有其特定的目的,文本和翻译都要为这个目的服务。翻译可以有多重目的,但总有一个是首要目的,首要目的决定翻译方式和策略。在一个特定翻译情景下,译员必须选择一个目的文本的主要目的,并做出合理和充分的解释。
连贯性原则也称语内连贯原则,根据此原则,翻译的文本必须语内连贯,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任何文本都是信息和功能的提供者,但信息和功能从语言角度看并不总是明显的,译员根据目的原则选取服务于目的的方面和成分,通过语言加工译入目的语,使翻译文本成为新的信息提供者。而在语言加工这一环节,译员必须关注翻译在译入语中是可读的和可理解的。只有在目的语读者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源文本的文化和信息才能有效传递给目的语读者。
忠实原则也称语际连贯原则,源本文和目的文本中存在一种前者向后者提供信息的关系。忠实原则受到目的原则和连贯性原则的制约,在某些情况下,会失去其作用。比如在目的和形式冲突较大的情况下,译员为了服务于目的语目的,在翻译过程中,对语言本身做了较大的调整。
随着目的论的发展,该理论的应用范围逐渐从语言翻译领域扩展到语言心理学领域。很多心理学家在开展语言相关研究的时候经常将其作为一种理论用于解释现有的实验结果。如:有研究者在其关于人造物概念的表征文章中,就以目的论等为基础,对人造物概念的表征进行了解释。也有大量的实验,提出人造物概念表征的“基于使用的目的论”的解释模式和人造物归类的双重目标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