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共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3-12-10 15:46

省级公共图书馆(简称“省图书馆”),一般指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共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社会教育设施。

基本情况

依据2018年《中国图书馆年鉴》,我国共有37所综合性省级公共图书馆(不含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其中32所省级公共图书馆(广西壮族自治区设有2所省级公共图书馆,分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图书馆),5所省级少年儿童图书馆。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 第1部分:省级公共图书馆》GB/T 40987.1-2021由 TC389(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规范自2021年11月1日其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图书馆 、湖北省图书馆 、山东省图书馆 。

主要工作与职能

文献采集

文献采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根据馆藏发展政策,结合该者需求,通过按受交存、购买、受赠、 交换、征集、复制、自建数据库等方式,将图书、连续出版物、特种文献、吉籍、地方文献与特藏文献、音像 制品、缩微文献、数字资源等各类型文献采选到馆:在文献到馆后进行验收、登记,并移交至编目环节;对 未到馆文献进行催交、补缺;建设与维护采访数据库。

文献组织

文献组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利用科学规则和方法,对各类文献的外在特征和内容特征进行描述和整序,以保证读者对文献的有效利用,实现文献的有效流通与管理。

文献保存、保护与修复

文献保存、保护与修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馆藏各类文献进行合理布局、系统组织、科学管理,维护文献的整体性;根据文献载体材料的性质及损毁规律,防止、遏止或延缓文献退变,对退变或损坏文献采取措施或恢复接近原有特征,或对其加固、修整。

读者服务

读者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本着平等、开放、共享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馆读者服务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社会公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型服务对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文献借网、信息检索、参考咨询、讲座、培训、展览、阅读推广、文献开发服务:围绕这些服务活动开展读者需求调查、意见反锁工作;读者信息管理工作。

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省级公共图书馆馆藏建设、信息服务、业务管理等工作中,以提高图书馆资源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及管理效率。

协作协调

协作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之间或图书馆与其他机构本着互利互惠、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通过分工合作、建立联盟等形式协作开展的资源其建共享、联合服务,合作搭建技术平台、其同开展人员队伍建设,以更好地发挥图书馆的整体效益。

业务管理与研究

业务管理与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通过规划计划、考核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实现对图书馆事业和各项业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对图书馆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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