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大学

更新时间:2024-08-22 12:27

省部共建大学(Provincially and Ministerially Co-constructed University),又称部省共建大学,是指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的高等院校。

基本介绍

历史上中国高等学校多隶属于国家不同的部委,各个部委办自己特色的高校。国家教育领导体制改革后,中央将原来的部委所属高校调整为教育部主管和部分其他部委主管,其他高校改由省级地方政府管理,即形成了21世纪初的高校隶属格局:少数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多数地方政府所属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得到的资源较多,发展较快,而大多数省属高校得到的财政支持较少,其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2004年,教育部经过认真、慎重的论证和研究,决定与河南省重点共建郑州大学,此即中国第一所省部共建大学的由来。同年决定与中西部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共建一所地方所属大学,即省属高校与教育部共建。

教育部在山西大学设立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原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司)直接领导,立足于省部共建或重点支持高校,挂靠山西大学开展研究工作。中心成立以来,一直得到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司和各共建高校的重视与支持,成为省部共建大学相互学习与发展的重要平台。

自2004年河南省与教育部共建郑州大学以来,共建进一步扩展到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市)份,如浙江、广东、福建、 江苏、上海、山东等。至此,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有了地方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据统计,2004年到2011年,全国省部共建了22所高校,2012年到2014年3年间就增加了21所,2015年增加23所,2016年更是多达35所,2017年也有15所,已有近120所高校进入省部共建大学。

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已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达,总经费高达114.6亿元,其中一部分正是拨给部省合作共建高校。山西大学、河北大学、郑州大学、南昌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内蒙古大学广西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14所高校由此前的“省部共建”升级为“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行列,这14所高校所在的省份均没有一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将获得更多中央投入的专项经费,在人才引进、科研平台等方面支持,有利于缩小与中央部属高校的差距。同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成为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

2019年1月15日,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共建南京大学等1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意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的意见。至此,江苏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全部进入部省共建行列,包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2019年12月26日,教育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签署《共建四川大学等8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协议》。根据协议,教育部和四川省将共同推进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8所“双一流”高校建设。

效益作用

一方面为双一流工程建设,建设国内一流及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中央部委拉动地方政府配套支持部委直属大学的发展规划,让直属高校得到更多的地方资助。另一方面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是推动地方发展的软实力,是一个省的金字招牌,省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区域内高校的发展。需要大力支持省属高校依靠自身特色积极争取相关国家部委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以从战略上最大程度破解其发展受限的不利局面,推动自身的快速发展甚至是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于是就形成了又一国家层面意义的“省部共建大学”。

教育部将吸纳这些学校参与由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会议,并给予与直属高校相应的待遇,教育部还将视条件和可能给予省部共建高校一定的经费投入支持,对共建高校的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与扶持,指导共建高校制订完善战略发展规划、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在区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对共建高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扶持共建高校加强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吸收共建高校参加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的重要会议,进一步推动其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教育部支持这些学校建设本区域内乃至全国范围内办学实力强、办学水平高,有独特优势地位和影响力、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大学。

省部共建大学旨在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提高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推进教育公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主要分类

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的高校

中央部委拉动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相关高校发展的规划,对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高校进行共建,以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教育部和其它部委共同建设的高校

教育部和其它部委(各行业部门)对各行业领域的高水平行业特色型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进行共建,强化社会服务能力,发挥这些行业特色重点大学在行业内的头部效应

教育部以及其它部委共建的省属高校

教育部以及其他部委共建部分实力较强的省属大学,促进建成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教育部为此设立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立足于省部共建。

此外,教育部还吸纳这部分高校参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部分会议。

其它国家部委共建的省属大学

这些高校在某一或多个行业领域有较强的师资和科研基础,各部委由此加强对这些高校的支持力度,由各部委与地方省市签署省部共建协议,积极发展强势学科,提高综合实力,建设一批行业内具有巨大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名单

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建

地方高校获得了教育部的共建,能够得到教育部共建的基本上都是各地区的地方高校佼佼者,不仅仅中西部的高校获得了教育部的共建,很多东部发达地区的省属强校也获得了教育部共建。而且,从2012年起,进入到教育部共建的高校数量开始显著增多,越来越多的地方特色强校都获得了教育部的共建,其中的很多还获得了其他部委的联合共建,例如:燕山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都是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一起和地方政府共建。教育部为此设立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每年都会定期召开省部共建工作研讨会,立足于省部共同重点支持高校。

由于上世纪90年代末许多部属高校划归省管理(即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在相关文件中确曾有提及部省共建这一概念,但教育部在以官方网站上最新权威发布的文件明确了现有意义的省部共建大学与这些高校无关。曾有很多原部属高校如兵工七子天津工业大学中原工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等众多高校属于此范畴,其中一部分高校如河北地质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等陆续与各部委重新签署了共建协议,成为了省部共建大学,而中原工学院等众多此类高校由于暂时没有与各部委签署共建协议,则尚未成为现有意义上的省部共建大学。由于在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于2015年5月与2019年7月发布的《省部共建地方高校情况统计表》中没有其后的这些高校,因此暂时将这些高校归为广义的省部共建大学,而本类非教育部与省重点共建的地方高校。

其他部属高校与行业部门共建

其他部属高校与地方政府共建

卫健委与地方政府共建

2012年5月,教育部、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教育部、卫生部将共建一批部属高校医学院(部、中心),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同时,教育部、卫生部与地方政府共建一批地方医学院校,推动卫生人才培养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2011年,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实施“教育部、卫生部、省级政府共建地方医学院校试点”等重大改革项目,以提升地方医学院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推动共建高校在区域高等教育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区域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浙江大学医药学部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暨南大学医学部

地方政府与其他部委共建

教育部、地方政府与国防科工局共建

国防科工局和教育部将按照“同等优先、择优扶强”的原则,支持共建高校加强国防特色学科建设、国防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团队建设以及军工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专业优势,鼓励和支持高校承担军工科研任务,加强与军工企事业单位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学校军民融合发展。

2016年6月30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在北京召开国防科技创新基地和共建高校座谈会,期间公布了“十三五”期间共建高校第一批名单,共有16所教育部直属高校获得国防科工局和教育部共建,25所地方高校获得国防科工局和地方政府共建。2018年7月,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教育部联合发文,确定了“十三五”期间新增8所共建高校。至此,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共24所。这标志着学校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将发挥更大作用。

其他国家局、央企与地方政府共建

地方政府与部委共建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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