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7 06:24
人类获得知识的途径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为“读万卷书”,二为“行万里路”。通过读书,我们可以获取人类创造的大量知识财富,从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继续探索未知的领域。但对于一个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来说,仅仅通过读书来获取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法学研究者,如果仅仅将自己观察和思考的视野局限在书本里,就无法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实际执行的情况。因此,走出书斋,进入社会,融入司法实践之中,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对于法学研究者来说,就显得格外重要。
序言
看得见的正义
一一从三位大法官的名言谈起
获得听审的权利
不得作自己案件的法官
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判决应当从何而来
司法的被动性
什么是公开审判
单方面接触问题
司法的亲历性
法庭上为何难见证人
司法的集中性
司法的终结性
也谈司法的独立性
司法权的功能
执行权是司法权吗
检警一体还是检警分离
谁来监督监督者
警察权的性质
刑讯逼供为何屡禁不止
超期羁押为何久盛不绝
公安人员何以滥用权力
第四种司法裁判形态
反思“个案监督”
从陪审制看司法的社会化
从曹海鑫案看中国的司法改革
司法不公的另一类型
律师阅卷与突袭审判
反思刑法第306条
通过程序实现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