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9 14:15
是睢宁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职能部门。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
睢宁县教育基本情况
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253所,其中中学44所,(初中34所,高级中学6所,完中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42所(含农村定点小学),特教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4所,幼儿园57所。全县中小学在校学生209665人,其中高中30968人,初中69016人,小学76023人。特教学校在校生236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6335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7087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初中巩固率99%,高中阶段入学率94%,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2.3%。各类学校中,民办学校12所,民办幼儿园36所。全县有教职工12765人,其中专任教师12186人。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中95.06%、初中95.93%、小学100%、幼儿园87.65%。全县有省特级教师15人(其中退休6人,现任9人),人民教育家后备人才培养对象1人。
全县有省四星级高中1所,三星级高中3所,省示范初中7所,省实验小学3所,省、市优质幼儿园26所,省、国家重点职业技术学校1所,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1所。
教育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教育局内设机构共8个,分别是:秘书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许可服务科)、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安全监督科、教育督导科、人事和师资教育科。
(一)秘书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接待、后勤、信息化、大众信用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参与拟订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基础教育科
承担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的研究和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参与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工作;承办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执行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教材、配套用书的选定、管理和校本教材开发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居民小区学校配套等工作;指导基础学校的行政管理、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和总务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承担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三)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全县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工作;指导全县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四)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学生的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全县学生健康调查和监测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监督指导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承办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及固定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费附加管理,统筹安排县级教育经费附加的使用;承办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对有关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六)安全监督科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承办教育行政执法和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学校(幼儿园)治安与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承办学校伤亡事故、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及偶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七)教育督导科
制订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公布教育督导报告。
(八)人事和师资教育科
承办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人事、干部培训等工作;承办全县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组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承担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