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优远

更新时间:2021-11-25 10:10

瞿优远,原《体坛周报》的社长总编辑,是中国体育媒体不断壮大的见证人。瞿优远把一份期发量5000份的地方小报做到年利润5000万,被誉为“传媒奇才”。2009年4月瞿优远涉嫌私分资产被有关方面带走;2011年11月,其因受贿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简介

1965年出生于湖南浏阳的瞿优远上学很早,5岁进了小学,12岁就考上高中。由于年幼,他经常成为同学欺负和嘲笑的对象;老师也不喜欢这个孩子,他常因上课研究修锁、在课本上画画而被批评。瞿优远渐渐厌学,首次高考落榜后,他复读一年,考上湖南广播电视学校。原本打算回浏阳广播电台工作的他,在意外获得《湖南体育报》总编辑吴午如的垂青后,决定留在长沙发展。

1988年《体坛周报》创刊即作为编辑部负责人,随着他从编辑部副主任、主任到副总编、总编辑而升迁至社长兼总编辑,《体坛周报》也从一份期发5千的湖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机关报发展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的体育报纸;旗下的《足球周刊》业已成为期发量最大的全彩体育杂志;《全体育》等杂志也已在读者中获得良好赞誉;最近除了从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划转来《现代消费报》,还被湖南省有关部门列为正在进行的报刊整顿中有资格接受被划转报刊的6家媒体之一,“体坛系”传媒集团正逐步浮出水面。

瞿优远自身不仅是报刊采、编、摄、美各个环节的全才,更以其率先大胆让体坛周报面向市场而大获成功,尤其是第一个在大陆体育媒体中策动记者编辑高价“转会”(李响转会事件),为体育媒体完全市场化作出示范。与法国《队报》、西班牙马卡报》等世界知名体育媒体的全面合作,为体坛周报与世界体育同步奠定了基础,2009年7月底8月初皇家马德里俱乐部来华期间,体坛周报连续12天的皇马队报充分展示了这种优势。

具有拓展的眼光的瞿优远,吸纳了全国最优秀的体育记者为其效力,并在世界体育发达城市有最权威的特约记者专门提供体育咨讯。让体育爱好者获得来自世界各地最新、最快的体育动态。

创业

创业阶段,瞿优远干过报社流水线上所有的活计,采访、写稿、摄影、编辑、排版、运送铅字、发行。

1992年夏天,瞿优远从长沙赶到北京,在国家体委(现国家体育总局)附近的地下室住下。身份上,他是湖南省体委机关报《体坛周报》刚刚破格提拔的副总编辑,事实上,他编辑部里的可用之人都不够一套篮球阵容,事必躬亲自此成了他的行事风格。

那时的《体坛周报》发行量仅5000份左右,都是本系统内部强制订阅,刊发的基本都是行业动态。瞿优远想改变这一切,他的理念是——办读者爱看的报纸。

与这个27岁的外省青年同行的,是他招进报社的第一个编辑李烨辉。此时的《体坛周报》刚刚成立4年。瞿优远和他的报纸在寻求发展空间时,与中国真正的市场化浪潮相遇。那一年,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还没开始孕育,瞿优远的报业大梦也远未展开,他只是知道,国际体育资讯很受读者欢迎,要想方设法弄到它。

北京,瞿优远发现了体育情报研究所这座宝库,他们拥有最新的国外体育情报汇编。瞿优远想买,情报所不卖;商量能否借两天,情报所以“保密”为由拒绝。

瞿优远执意要获得这份资源。特别是当他发现这些所谓的“保密”资料会定期被当作废纸处理时,他被激怒了。他三番五次奔走于北京长沙之间,出入国家体委,跟很多内部的人熟悉起来,拿到了这些国外资讯。

1990年代初,信息相对还很闭塞,瞿优远满脑子想着如何开拓渠道、增加信息来源。除了从体委系统内套取“情报”和从新华社购买稿件,《体坛周报》还开创了向军队购买体育资讯的先河。

2004年出版的《从边缘到领先——体坛周报的资源策略与团队之道》一书中记载,“军用卫星可以接收国外的新闻稿件,但军队一般只从其中选择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信息,将其记录下来,体育方面的信息就漏过。《体坛周报》通过熟人与福建前线的军队联系,让他们在接收的时候选择体育信息记录下来。”这种交易在当时是不能公开的。

国外体育资讯有了一定的来源保证,让瞿优远稍感宽慰。接下来要发愁的是原创内容——报社总部长沙深处内陆,体育资源有限,可发掘的作者也少得可怜。为此,瞿优远的选择依旧是:去北京

1992年,瞿优远请社科院文学所的金汕在他家外边的小饭馆吃了一顿饭,花了十几块钱。

金汕是瞿优远看上的作者之一。在1992至1998年间,瞿优远经常用这样的方式去北京拜访作者,请他们吃顿饭,然后向他们约稿。

作为《体坛周报》早期的作者,金汕一直记得瞿优远在请他吃完饭后说的一句话:“现在报社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再过几年,情况会好起来,不会再请您吃这样的东西了。”

评价

“这份报纸的气质就是他的个人气质。”曾经在“体坛”工作过的人这样评价。

很多“体坛人”都同意,“体坛”就像瞿优远一手带大的孩子,而他自己也是这份报纸业务上的导师。对于编辑,瞿优远近乎于手把手地教授,他所确定的版面样式和编辑风格无可动摇。即使是重金挖来的业务能力出色的美编,在做版时,瞿优远也不客气,经常说一句“你靠边”,就开始亲自挑选图片,设计版面。

绝大多数编辑在“体坛”都有过挨骂的经历。瞿优远的责骂完全是业务上的,但极其强硬和严厉,让人不知所措。只要瞿优远在,编采人员大多觉得在业务上“毫无尊严和自信”。

“他对文字有完美主义情结,他审稿子,多一个他认为多余的字或逗号,都可能把你叫过去训斥一番。”一位在“体坛”工作过的编辑说。

对于“老大”的霸道和苛刻,手下的人也渐渐忍受了,因为“他确实太牛了”。连认为自己“已经足够优秀”的《体育画报》前执行主编魏寒枫也承认,跟瞿优远相比,自己“差一点”,所以,“只要‘老大’一皱眉头,就要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好。”

即使在“体坛”扩张成传媒集团后,《体坛周报》的头版通常还会给瞿优远留着,等他忙完后在下半夜两三点赶来,确定头版的版式、标题、图片甚至字体字号。每当瞿优远坐在排版电脑前,执行主编张敦南都会站在一旁看着,并干一些跑腿的活儿。

从早期创业开始,“老大”就成了报社内部对瞿优远的专用称谓,一直延续至今,他自己也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获刑

涉嫌受贿

2008年下半年,有群众举报瞿优远等人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并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接到举报后,开福区检察院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秘密初查。

2009年4月,《体坛周报》原社长瞿优远涉嫌私分资产被有关方面带走,该院相继立案查办该报社有关人员贪污、挪用公款和贿赂案件8件8人。

2009年9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瞿优远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一审判决

2011年11月24日,瞿优远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宣判:“被告人瞿优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一审宣判后,瞿优远没有提起上诉。

判决认定

判决书认定,2000年9月至2009年2月,瞿优远收受广州凌视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凌视公司”)总经理郭惠发的行贿款共计人民币340.8万元,港币10万元,一共折合人民币351.45万元。

1999年4月12日,凌视公司与《体坛周报》社签订了广告代理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为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合同期承包费为880万元,双方约定按月缴纳。由于前期广告业务拓展困难,凌视公司一直存在拖欠承包费的违约现象,为此,郭惠发多次找到瞿优远请求调减承包费,并继续承包报社的广告业务。

合同期满后,瞿优远确实未追究凌视公司的违约责任,并同意将合同承包费调减至820万元,同时,他继续让凌视公司代理《体坛周报》社2000年下半年的广告业务。

判决书显示,2000年9月的一天,瞿优远从北京坐飞机回长沙,在前往首都机场的途中,郭惠发在出租车上送给瞿优远10万元。这也是判决书中认定的瞿优远收受的第一笔受贿款。

2002年6月中旬,瞿优远约郭惠发到长沙商谈世界杯期间《体坛周报》增刊广告承包费的问题,双方商定承包费为人民币600万元。郭惠发提出承包费较高,希望与《体坛周报》社签订长期广告代理合同,并承诺愿意为此送给瞿优远200万元,瞿优远当时答应考虑长期合作事宜。

2002年8月22日,郭惠发在北京天伦王朝酒店送给瞿优远两张金额各100万元的银行卡,瞿优远予以收受。但在此后,瞿优远将其中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退还给了郭惠发。

判决书载明,2002年12月31日,在瞿优远的关照下,凌视公司与取得《体坛周报》独家广告发行代理权的湖南体坛公司签订了一份长达4年的总代理合同,代理合同期为2003年到2006年。

2003年下半年,由于《体坛周报》的长足发展,瞿优远有意找一家实力更强的广告公司代理《体坛周报》的广告业务,他看中了上海东视广告公司,因此,准备解除与凌视公司的合同。

2004年1月,双方签订了总标的为6500万元的全年广告代理合同。但是,由于承包费过高,凌视公司出现了严重拖欠。为此,瞿优远提出为凌视公司调减承包费300万元,并同意凌视公司用保证金1500万元冲抵承包费。

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瞿优远以急需用钱为由,主动向郭惠发提出要15万元人民币,郭惠发安排人送了15万元给瞿优远的关系人。

2004年,郭惠发趁瞿优远陪同父母去香港旅游之机,在深圳罗湖口岸边检站送给了瞿优远港币10万元。

2006年,瞿优远在北京买房,以购房款不够为名向郭惠发借款80万元,后归还40万元,郭惠发表示另40万元不用归还,瞿优远予以接受。

判决书中,除了认定的上述款项外,还有一部分钱是郭惠发送给《体坛周报》社领导的。如2001年春节前,郭惠发为感谢《体坛周报》对凌视公司的关照,以拜年的名义送给社领导人民币20万元。瞿优远收下后,指示有关人员将20万元平分给了4位社领导,他自己也分得了5万元。2003年,郭惠发又送了20万元给《体坛周报》拜年,瞿优远再次分得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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