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2 19:51
石佛乡,隶属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横山镇,东南、南、西南接塔石镇,西交衢江区峡川镇,西北、北、东北连建德市航头镇,乡人民政府距龙游县城20千米,行政区域面积67.9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石佛乡户籍人口为17716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石佛乡境域属石佛、后徐乡。
1950年2月,属下洪、西垣、夏家3个乡。
1956年2月,为石佛乡,属塔石区。
1958年9月,称石佛大队,属塔石(曙光)人民公社。
1960年7月,改称石佛管理区,属塔石人民公社。
1961年7月,为石佛人民公社,属塔石区。
1984年1月,复设石佛乡,属塔石区。
1992年5月,石佛乡辖14个村。
2008年4月,石佛乡辖10个村。
截至2011年末,石佛乡辖石佛、三和、上溪、夏家、姚村、西金源、杜山坞、峰塘山、三门源、大力山10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52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石佛乡辖10个行政村:石佛村、杜山坞村、姚村村、夏家村、峰塘山村、三门源村、上溪村、大力山村、三和村、金源村;乡人民政府驻石佛村商业路50号。
横山镇,东南、南、西南接塔石镇,西交衢江区峡川镇,西北、北、东北连建德市航头镇,乡人民政府距龙游县城20千米,行政区域面积67.9平方千米。
2011年,石佛乡有耕地面积1.6万亩,林地面积7万亩。
截至2011年末,石佛乡辖区总人口1794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728人,城镇化率15.2%,另有流动人口92人。总人口中,男性9868人,占55.0%;女性8074人,占45.0%;14岁以下1919人,占10.7%;15~64岁13655人,占76.1%;65岁以上2368人,占13.2%,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7766人,占99.0%;有畲、苗族2个少数民族,共176人,占1.0%,其中畲族11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67.0%,苗族58人,占33.0%,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66人。
截至2017年末,石佛乡常住人口为10726人。
截至2019年末,石佛乡户籍人口为17716人。
2011年,石佛乡财政总收入584万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12.4万元,比上年增长18.0%,人均财政收入3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07元。
2019年末,石佛乡有工业企业19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5个。
2011年,石佛乡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农业总产值1.5亿元,比上年增长7.0%,农业增加值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15.1%,生产粮食9676吨,其中水稻8847吨,油菜种植面积5250亩,产量683吨;大豆种植面积2500亩,产量300吨。竹林面积3.8万亩,年采伐量106万株,年产笋6539吨;茶叶种植面积329亩,产量16.7吨,油茶面积5622亩,产量94.7吨,生猪饲养量6.4万头,年末存栏3.2万头。
2011年,石佛乡工业总产值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工业增加值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57.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实现工业增加值0.36亿元,比上年增长20.3%。
2011年末,石佛乡有商业网点142个,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263万元,比上年增长9.1%;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651万元,比上年增长3.0%。
2011年末,石佛乡有各类存款余额1.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000万元。
2011年末,石佛乡邮政业务收入23万元,全年电信业务收入150万元。
2011年末,石佛乡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202人,专任教师10人;小学1所,在校生530人,专任教师4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187.3万元,比上年增长13.4%;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85.9万元,比上年增长14.1%,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5.9%。
2011年末,石佛乡有文化艺术团体3个,会员35人;文化专业户4个,乡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0个;公共图书室10个,藏书1.5万册。
2011年末,石佛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个,病床17张,固定资产总值173.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3人,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3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4340人,参合率95.3%。
2011年,石佛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户,人数14人,支出3.96万元,比上年增长12.9%,月人均236元,比上年增长20.9%;城市医疗救助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4人次,共支出0.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98户,人数591人,支出75.54万元,比上年增长14.9%,月人均107元,比上年增长14.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5人,支出7.63万元;农村医疗救助4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593人次,共支出7.1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4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6.54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4299人,参保率95.2%。
2011年末,石佛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67千米,乡村通邮率100%,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3个,固定电话用户5103户,移动电话用户2120户,宽带接入用户1060户。
2011年末,石佛乡杭新景高速公路过境,境内长3千米,双向4车道,有县乡(镇)级公路3条,总长25千米。
石佛乡因原石佛人民公社得名。
石佛乡有三门源景区,三门源景区有中央建筑部指定取样的清代建筑——叶氏民居,有江南民宅之称,有火山颈,有白佛岩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