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18:26
石卓槐,字廷三,湖北黄梅县人。监生。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宿松县监生徐光济呈告石卓槐所著《芥辅诗抄》内有:“大道日以没,谁与相维持”、“厮养功名何足异,衣冠都作金银气”等“违悖”语,又查出庙讳御名有未经恭避处,被凌迟处死。所著《芥圃诗抄》《杜诗详注》等著作及其所批点各书皆被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