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2 18:33
石家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为市政府原工作部门,是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机构规格正县级。2022年12月31日,以市人防办公室为基础调整组建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一)贯彻党和国家人民防空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信息化等规划并督导落实;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
(三)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落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组织市直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
(四)负责制定市人民防空指挥部服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使用和管理,拟订市级防空计划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五)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
(六)制订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计划,组织训练演练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七)负责编制本级人民防空预、决算,组织开展本级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负责本级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九)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袭警报发放、群众疏散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行动。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完成市人防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等应急支援任务。
(十一)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规划、制定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和防空计划方案,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空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做好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石家庄警备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处。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报本级人民防空预、决算,组织开展本级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全市人防系统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组织拟订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全市人民防空综合性政策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
战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生活、物资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工作,提出市本级人民防空组织干部配备、人员补充建议,战时负责编报人民防空经费、物资计划,根据上报的战损情况,协调做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
(二)防护建设管理处。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与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使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市直机关、指导各县(市、区)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空防灾避难场所;负责人防工程行政执法、行政监督。
战时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等防护设施平战转换计划的落实,对遭空袭破坏的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等防护设施进行抢险抢修;组织市直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空袭工作。
(三)指挥信息处。负责组织编制市级人民防空计划方案,负责市人防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制定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和考核,指导群众防空组织整组、训练和遂行应急支援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市直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指导各县(市、区)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负责指挥动员执法监督检查。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实施技术和质量管理,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和利用警报发放空情、灾情警报;负责战备信息执法监督检查。
战时负责人民防空行动组织指挥保障任务。组织市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开设,协调保障指挥部人员进驻;组织群众防空组织集结,做好遂行任务准备,组织开展防空袭斗争宣传动员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行动信息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市人防办机关行政编制2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其中,正科级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5名。县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市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能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石家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李秀年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