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0 18:42
环境中石棉纤维的数量(浓度)和存留时间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这种现象称为石棉污染。 石棉具有超常的难燃抗热属性,在同等尺寸纤维下机械拉力等于钢丝,具有可纺织的能力,与许多化学品有良好共容性,耐强酸或强碱。因此,它大规模地应用于极其广泛的方面:纺织、建筑构件、炉灶、窑、煮饭和供热的锅炉、熨斗和烫衣板、工作台、管件装置器、电冰箱、热火器,发动机和交流发电机、车辆(制动器、离合器、垫圈)、铁道构件、船只、飞机、电力设备等。 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侵入人体
石棉污染(asbestos pollution)环境中由石棉纤维的数量(浓度)和存留时间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程度的污染。石棉是纤维状硅酸盐矿物,含有硅、氧、氢、钠、镁、钙和铁等元素。主要来源是土壤侵蚀风化和火山爆发等自然过程,以及石棉矿的开采、加工、运输和石棉制品的生产和使用等人为过程,如高层建筑物结构钢架表面喷涂材料,室内墙壁、天花板、地面的材料中都用石棉。机动车上的制动器和离合器衬片中均含有50%的石棉,在使用过程中都有石棉纤维(石棉伞)进入空气,造成大气污染。用含石棉滤料过滤饮料和药物,或用石棉水泥管作为自来水的地下输水管,会造成饮水和食用品的污染。许多资料证明世界大城市的空气普遍受到温石棉污染。生产工人长期吸入石棉纤维,可发生石棉肺,还可诱发间皮肉瘤,石棉已确认为致癌物。一般居民长期吸入石棉纤维,可使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增高。
世界上所用的石棉95%左右为温石棉,其纤维可以分裂成极细的元纤维,工业上每消耗1吨石棉约有10克石棉纤维释放到环境中。1千克石棉约含100万根元纤维。元纤维的直径一般为0.5微米,长度在5微米以下。它们在大气和水中能悬浮数周、数月之久,持续地造成广域性污染。长期吸入一定量的石棉纤维或元纤维能引起石棉肺、肺癌、胸膜间皮瘤、腹膜间皮瘤和胃肠癌等。在科学界有一种明确的共识,认为各种石棉(内石或温石棉)是一种已经证实的人体致癌物,哪怕是低剂量。由于石棉引起的各种疾病在好多年前早已被指出来。
(1)石棉沉着病,这是一种非癌变的肺病,长久以来,被列为矽肺病,为煤矿工人所常患。石棉沉着病是一种严重的肺纤维化,它发生在多年接触之后,当肺部的石棉含量变得足够高时。它表现出呼吸能力衰竭,会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重,甚至在接触结束之后。
(2)支气管肺癌,发生在可长达15年或20年的潜伏期之后;死于这种疾病的受害人多于任何接触石棉引发其他疾病的受害人。
(3)胸膜斑,一种以胸膜局部变厚为特点的症状。
(4)间皮瘤,一种胸膜癌症,在接触石棉一个很长的时间(几十年)才可能发生。这是一种发展迅速的疾病(几个月到几年时间),都是致命性的。目前,这种疾病被认为是接触石棉所特有的。
污染环境的温石棉主要是以元纤维的形式侵入机体的,这种纤维呈结晶状态,具有锐利尖刺,能刺入肺泡或胸膜、腹膜。持续的机械刺激,使局部组织纤维化,胸膜、腹膜变厚,最后形成癌或间皮瘤。有的学者认为,石棉的致癌作用是由石棉纤维中的多环芳烃产生的;还有的学者认为与石棉的硅酸镁的化学性质有关。究竟哪种学说比较合乎实际,迄今尚无定论。
环境的石棉污染主要来自土壤和岩石的侵蚀风化和火山爆发等自然过程,以及石棉矿的开采、加工、运输和石棉制品的生产和使用等人为过程。
在高层建筑物的结构钢架表面喷涂大量含石棉的材料,在很多公共建筑物内部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上采用含石棉的材料隔音、隔热和装潢,造成建筑物内部的空气污染,特别是中采用爆破技术拆毁时,大量的石棉纤维或元纤维会释放到周围大气中。又如机动车上的制动器(闸瓦)和离合器的衬片中含有50%的石棉,它们的磨损也造成石棉对环境的污染。此外,用含石棉的滤料过滤饮料和药物,以及用石棉水泥管作为自来水的地下输水管,都可造成石棉污染。
石棉属于硅酸盐类,环境中除石棉外还存在多种硅酸盐,所以用化学方法测定环境中的石棉是很困难的。石棉在环境中含量很低,大气中、水中的石棉只占其中悬浮物总量的数万分之几至数千分之几,因此不能用一般的重量法进行测定。目前一般采用电子显微镜法测定。
环境中的温石棉的元纤维具有纵横比大于3,呈管状,管内并有毛细管结构等特征。在电子显微镜下将元纤维放大1万至2万倍,借助其特有的形态进行计数,以1纤克石棉等于100万根元纤维的关系换算成为纤克每米3来表示大气中石棉含量。水中石棉含量以每升水中含有石棉纤维的根数表示。
电子显微镜测定技术存在不少缺点,如精确度低(±50%),分析步骤繁琐,费用高等。这些缺点限制了对石棉污染的广泛研究。许多资料证明世界大城市的空气普遍受到温石棉污染,如美国为0.1~100纤克/立方米;英国为0~1.0纤克/立方米;法国为0.2~1.5纤克/立方米;荷兰为0.1~100纤克/立方米(石棉工业城市);比利时为3~100纤克/立方米(石棉工业城市);意大利为0.1~0.2纤克/立方米;中国(北京)为0.04~1.06纤克/立方米。自来水受石棉污染的资料很少。美国自来水中平均含石棉量为每升100万根纤维,最高达4 700万根;加拿大自来水中石棉的浓度为每升200万至17270万根纤维。
工业化国家近10年的经验表明完全放弃石棉在技术上是可能的,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还存在许多障碍。那么,目前必须努力降低并随时消除这一严重风险,以保护当代和未来的多代人;必须为石棉相关疾病的受害人提供护理保健,这些受害人可能是由于很久以前暴露于石棉而造成的;必须制定降低风险的措施,这是解决接触石棉问题所必不可少的。
① 城市中禁止兴建石棉及石棉加工厂,对已有的工厂应增设高效率的除尘装置,加强个人防护和定期体检。
② 制订石棉的排放标准和最高容许标准。美国规定水中石棉标准为0.05微克/升,康涅狄格州和纽约州规定大气中石棉的最高容许量分别为30纤克/立方米(30天平均值)和27纤克/立方米。
③ 禁止喷涂含有石棉纤维的耐火材料。美国环境保护局于1972年颁布了禁止条例。
④ 严禁将石棉垃圾倾入江河湖海等水域。
⑤ 开展石棉致癌机理和致癌的研究,为制定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声明,所有形成的石棉,包括纤蛇纹石石棉,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所的石棉分类1组(即确知对人体致癌的物质),都是致癌的。
1986年,国际劳工局在由国际劳工组织(ILO)通过的第162号公约中,建议立法当局应在了解情况下做出安排,“使用主管当局经科学家鉴定认为无害或危害较小的其他材料、产品或替代技术取代石棉,某些类型的石棉或含石棉的产品”。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声明,凡能取得取代纤蛇纹石的较安全的材料,均应考虑使用。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重申纤蛇纹石石棉的致癌效应,特别是导致间皮瘤的风险,继续呼吁使用替代品,并提请注意在数量广泛的工人群体中这种风险的分布非常广泛。
世界卫生组织还声明,没有认定任何门槛,在此水平之下石棉粉尘不致产生癌症风险。
许多国家选择了全面禁止使用这种危险性物质,决定制止这种风险在其国土上扩散,以保护未来的各代人。这些国家包括大多数欧盟成员国(所有成员国到2005年必须禁止一切石棉的使用)和越来越多的其他国家(冰岛、挪威、瑞士、新西兰、捷克共和国、智利、秘鲁)。其他一些国家正在审视石棉的危险,如澳大利亚和巴西。
部分国家大大降低了使用石棉的应用范围,将这种应用限制在极少数的情况(特别是石棉水泥),他们宣称已实行了足够严格的规定来保护工人健康(如美国,加拿大),并能够控制在处理石棉时所采用的方法。
而某些带有暴露于石棉的严重风险的活动(如拆船)往往到劳动力成本最低的国家进行,这种活动对这些国家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事业。
在许多国家,已建立起一些协会,组织处理受害人的理赔事务和维护他们的利益,特别是改善对他们护理的财务方面的状况。在雇主没有采取恰当的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即使在风险明显并且国家立法规定所保护措施的背景下也会发生,所以这些协会经常建议受害人采取个人对雇主的法律行动;有越来越多的案例还变成了针对国家,声称国家在保护工人健康或保护公众不受石棉伤害方面的法规上行动过于迟缓。
世界性禁止石棉的努力仍在继续,然而,温石棉产品的生产商和消费者在竭力抵消他们的努力。所有国家都不得不面对这一全球性威胁,每个国家都有责任面对本国领土上产生于过去和现在使用这种危险物质的健康灾难;每个国家都有道义上的义务来处理自己拥有的石棉并对其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