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瓦

更新时间:2023-12-07 19:30

石棉水泥瓦是利用石棉纤维与水泥为原料经制板加压而成的层顶防水材料

制作技术

石棉瓦的特点是单张面积大,有效利用面积大,还具有防火、防潮、防腐、耐热、耐寒、质轻等特性,而且制作生产简便,造价低,用途广,其生产方式如下:

1、配方(1)重量份高强度:普通水泥50;细黄砂40;石棉纤维10;(2)中强度:普通水泥35;细黄砂60;石棉纤维5。

2、工具:准备好各种规格波型瓦模型、塑料布、铁抹子等。

历史

古时中国称石棉为“石麻”或“不灰布”,用以制作绳索、布帛等。

古埃及曾用石棉制布裹木乃伊,古罗马则以此作灯芯。

近代各种行业广泛应用石棉为隔热材料防火材料等。

18世纪的日本发明家平贺源内曾尝试以石棉,研发火浣布。

石棉瓦最早是崇庆县(今崇洲市)白马乡3大队的一潘姓农民,在做大瓦容易烂的情况下,加上麻丝做成最初的石棉瓦。因为当时大瓦在农村比较实用。然后经过潘姓的改进,用了石棉,玻纤,在20世纪80年代初石棉还比较贵,一般都用玻纤,所以也叫玻纤瓦。在84,85年间潘姓家族到全国各地去做瓦,在此之后石棉瓦全国风靡。

危害

石棉瓦是一种天然的矿物,根据其生成不同可分为纤维蛇纹石石棉和角闪石石棉两大类。我们最常见到的是纤维蛇纹石石棉,因而这一种石棉用处最大。 这种石棉也称为温石棉。 温石棉是含有结晶水的镁硅酸盐 。 由于温石棉具有良好的耐火、耐碱、坑拉强度高,容重小以及很好的吸附能力等优点,因而石棉能与水泥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我们常见的一些简易屋顶就是用波形石棉水泥瓦搭建的,此外工厂为了防火方面的考虑不少车间里也用石棉瓦。

石棉瓦中温石棉约占15~20%,普通硅酸盐水泥占80~85%,它们能牢固的结合,因而不含有石棉粉尘飞扬 和对人体的危害。而石棉对人的危害主要是指石棉采矿、 运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棉粉尘飞扬而造成的。 如汽车刹车片,山于摩擦而产生的粉尘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当然也会危害人的健康。

这是一种国际上公认的淘汰建筑材料。其危害来自于它的纤维,这是一种非常细小,肉眼几乎看不见的纤维,当这些细小的纤维释放以后可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被吸入人体内,被吸入的石棉纤维可多年积聚在人身体内,附着并沉积在肺部,造成肺部疾病。

暴露于石棉纤维可引致下列疾病:

1. 肺癌

2. 间皮癌-胸膜或腹膜癌

3. 石棉沉着病-因肺内组织纤维化而令肺部结疤(石棉肺)

4. 与石棉有关的疾病症状,往往会有很长的潜伏期,可能在暴露于石棉大约10至40年才出现(肺癌一般15—20年、间皮瘤20—40年)。石棉已被肯定为致癌物。

石棉种类

以原矿状态分类可分以下:

蛇纹石系(温石棉、白石棉)

化学式:Mg6Si4O10(OH)8。因外观棉白因而得名。

角闪石系(青石棉)

化学式:Na2Fe5Si8O22

褐石棉(茶石棉)

化学式:Na2(Fe2+3Fe3+2)Si8O22(OH)2,纤维呈现尖针状较无柔韧感,且毒性为最强,1995年已被禁止生产与制造。

直闪石

化学式:Mg7Si8O22(OH)2

铁直闪石

化学式:Fe2+7Si8O22(OH)2系列(铁石棉):1995年已被禁止生产与制造。

直闪石棉包括:

直闪石(透角闪石棉)

化学式:Mg7Si8O22(OH)2

透闪石(阳起石棉)

化学式:Ca2(Mg,Fe)5Si8O22(OH)2 (Mg/(Mg+Fe)=1.0-0.9)

绿闪石

化学式:Ca2(Mg,Fe)5Si8O22(OH)2 (Mg/(Mg+Fe)=0.5-0.9)

使用范围

石棉瓦是作为建筑物屋顶的材料,绝热隔音材料,用于建筑物、船舶、铁道车辆等中。

密封衬垫材料、车辆的刹车片、离合器片、绝缘材料。

健康与危险

1970年发现,石棉纤维对人体有害,吸入石棉粉尘不仅会导致肺部纤维化,形成肺尘病,还能诱发支气管肺癌、胸腹膜间皮瘤和其他恶性肿瘤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附属机构国际癌症研究组织(IARC)已经宣布石棉是第一类致癌物质。有见及此,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倾向逐渐减用甚至禁用石棉。

潜在的石棉危险

以往的建筑内往往含有石棉来作为建材,若在良好的状况下留在原来位置不受干扰,石棉不会分裂释出石棉纤维而浮游于空气中,但当工作人员进行保养、翻新、拆卸或其他任何工程,都会扰动含石棉物料,例如美国纽约世贸大楼崩毁后,灾难现场就持续被监测到有石棉污染问题,因此许多国家要求进行建筑物拆除或整修前的石棉拆除工作。

管制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颁令(2002年第32号)自2002年7月1日淘汰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中国仍未确认蛇纹石石棉(温石棉)对人体的影响。

香港:法例规定,拆除建筑物时拆除单位须聘请一名注册石棉顾问,进行石棉调查工作及拟备一份石棉调查报告和一份石棉消减计划,并由注册石棉顾问监管石棉消减计划的施行。

台湾:台湾在1989年将石棉归类为毒性化学物质,自2000年开始限制石棉的使用,并于2001年实施石棉废弃物的管理。

(一)制造石绵防火、隔热、保温材料及煞车来令片等磨擦材料研磨、修边、钻孔等加工过程中产生易飞散性之废弃物。

(二)施工过程中吹喷石绵所产生之废弃物。

(三)更新或移除使用含石绵之防火、隔热或保温材料过程中,所产生易飞散性之废弃物。

(四)盛装石绵原料袋。

(五)其他含有百分之一以上石绵且具有易飞散性质之废弃物。

此外,台湾依“事业废弃物贮存清除处理方法及设施标准”之规定,含石绵废弃物应先经湿润处理,再以厚度万分之七十五厘米以上的塑胶袋双层盛装后,置于坚固的容器中,或采具有防止飞散措施的固化法处理。

台湾石棉之大部分用途已经禁用,至2011年2月为止,仅四种合法性用途。包含:

“挤出成形水泥复合材中空板”、“建材填缝带”、“石棉瓦”、“刹车来令片”。

2002年2月2日,环保署依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公告石棉的逐步退场机制;同年8月1日起禁止石棉用于挤出成形水泥复合材中空板及建材填缝带之制造。

自2003年2月1日起禁止石绵用于石绵瓦之制造。

自2008年7月1日起禁止石绵用于刹车来令片之制造。

国外

美国:在1971年限制石棉的使用,环保署于1992年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石棉和石棉制品(但仍可限制性使用在新用途及一些纸制品上),并制定“联邦石棉及氟氯碳化物排放法规”。

日本:于1975年9月限制石棉的使用,并在2004年禁止超过1%石棉的产品生产量,2004年10月禁止使用温石棉(白石棉),到2006年加严管制0.1%的产品产出,2006年9月“劳动安全卫生法”修改为全面禁止制造。

日本纳入“宅地建物取引业法第35条”重要事项说明,要求揭露建物有无使用相关石棉建材,并纳入登载管理。

日本建筑法规规范空气中容许浓度为10根/L(升),此标准为参照美国石棉管制法标准制定。

新西兰:于1984年禁止进口蓝石棉与褐石棉、2002年禁止进口温石棉(白石棉)。

澳洲:于1991年全面禁止含石棉材料的产品,虽然在存储一些建材在随后的几年里仍在使用。

昆士兰州:于2005年开始的清除石棉和处置的监管。石棉物料的处理程序,必须有一个保税石棉和易碎石棉A级许可证B级许可证。

德国:于1993年起禁用石棉制品。

法国:于1997年起下达禁令。

英国:于1999年11月禁止温石棉进口。

比利时:加严好几倍最高曝露标准,石棉进口量也由1975年的85000公吨降到1999年低于1000公吨。

欧盟:要求所有成员国要在2004年底之前通过立法禁用石棉的指令。

贸易争端

法国与加拿大因为石棉的管制工作,引发一场贸易与环保的战争。

法国于1997年1月1日开始限制温石棉的进口和使用,可是加拿大为保持产品市场(世界第三大石棉生产国,出口的温石棉占总开采量的百分之九十七),以“只要正确使用、该产品还是安全”为由,向WTO贸易壁垒委员会指控法国政府行为不理性,要求法国废除该项禁令。

2001年三月WTO做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定,认为温石棉既然已被认定是致癌物质,石棉生产商坚持的安全使用极限就不存在。

使得WTO的各个成员国禁止使用或进口如石棉等含致癌物质的权利合法化,也进一步确认WTO各成员国有权认为保护生命和健康比履行贸易义务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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