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菊米

更新时间:2023-01-05 14:41

遂昌菊米,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遂昌菊米,外观轻圆黄亮,颗粒饱满紧实,表面光洁无毛,甚香;汤色嫩黄清亮,甘甜微苦、滋味辛凉,具独特的浓郁菊香。

营养价值

据测定,遂昌菊米含有丰富的黄酮和氨基酸以及抗呼吸道病毒活性的成分3,5-O-双咖啡酰基奎宁酸。

药用价值

据《增广本草纲目》记载:“菊米,处州出一种山中野菊,土人采其蕊而干之,如半粒绿豆大,甚香而轻圆黄亮,云:败毒、散疔、祛风、清火、明目为第一,产遂昌县石练山。”

产地环境

地形地貌

遂昌县位于浙江省西南部,仙霞岭山脉横贯全境,境内峰峦重叠,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呈中低山地貌,境内有西北部的钱塘江和东南部的瓯江两大水系源头,流域面积分别为1865平方千米和674平方千米,植被繁茂,森林覆盖率达82.3%,俗称“九山半水半分田”。遂昌菊米主要分布在境内海拔200-600米的山坡旱地。

气候

遂昌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空气湿润,山地垂直气候差异明显。年平均气温17.1℃(16.2℃-17.6℃),年平均降水量1559毫米(1039-2206毫米),年平均日照1755小时(1325-2130小时),年平均霜期114.5天,无霜期251天。

土壤

遂昌县土壤类型为红壤、黄壤和水稻土等,属中亚热带生物气候条件下形成的地带性土壤,土层较厚,pH值4.5-6.5。

历史渊源

遂昌县石练镇是《增广本草纲目》中记载的菊米的原产地,生产菊米有着悠久的历史。遂昌菊米独特的功效和优秀的品质已获得了海内外广泛的认同。

元朝,该地农民就有采集野生菊蕾炒制后代茶饮用的习俗。

1996年,遂昌县开始进行菊米栽培试验。

1997年,菊米在遂昌县被正式推广。

生产情况

2010年,遂昌县菊米种植面积5000亩,总产量达90吨,销售产值1260万元,菊米产业已成为遂昌县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2017年,遂昌县菊米地理保护区域20000公顷。有种植面积440公顷,年产量280余吨。

产品荣誉

1998年,遂昌菊米被评为浙江省优质农产品。

2000年,遂昌菊米获得过浙江省优质菊米成就奖金质奖杯。

2001年,遂昌菊米获得中国浙江国际农业博览会金奖,中、日、韩第三届国际名茶评比特别奖等奖项,并已获得国家绿色食品颁证。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遂昌菊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12月25日,被纳入2020年第三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遂昌菊米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丽水市遂昌县所辖石练镇、大柘镇、湖山乡、金竹镇、妙高街道、三仁乡、焦滩乡、龙洋乡、安口乡、王村口镇、蔡源乡、黄沙腰镇、柘岱口乡、西畈乡、云峰街道、新路湾镇、北界镇、应村乡、高坪乡、濂竹乡共计20个乡镇(街道)203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8°41′-119°30′,北纬28°13′-28°49′。

质量技术要求

3.1 原植物

菊科植物甘菊【学名:Dendranthema lavandulifolia(Fisch.ex Trautv.)Ling et shin】。

3.2 产地要求

3.2.1 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要求。

3.2.2 灌溉水质量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要求。

3.2.3 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3.3 育苗

3.3.1 品种选择

宜选用当地传统地方品种,或经选育鉴定(认定)的优良品种。

3.3.2 育苗材料

选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枝条,按10厘米-15厘米长度剪成插穗。提倡使用脱毒健康种苗。

3.3.3 苗圃选择

宜选择地势较平坦,肥沃且排水良好,中性或微酸性的砂质土壤地块。

3.3.4 苗床准备

结合深耕,每667平方米(亩)施入腐熟的农家肥1000千克或符合NY 525-2012 有机肥料要求的有机肥400千克。按畦面宽110厘米-120厘米、畦高20厘米左右、沟宽30厘米整出扦插苗床,四周建排水沟。

3.3.5 育苗扦插

春插在4月中下旬进行,密度5万株/667平方米(亩)-6万株/667平方米(亩);秋插在11月中下旬进行,密度8万株/667平方米(亩)-10万株/667平方米(亩)。扦插深度为枝条的1/3。插后压实浇透水。提倡春插。

3.3.6 苗圃管理

保持苗床湿润,适时浇水。成活后及时追肥,以浇施为主,浓度控制在0.2%以下。人工除草1次-2次。秋插苗床应搭小拱棚覆膜保温,翌年3月后,晴天练苗3次-4次。

3.3.7 菊苗出圃

选择健壮无病虫,苗高15厘米-25厘米,具2个-3个分枝的菊苗可出圃。春插菊苗一般在6月中下旬出圃,秋插菊苗一般在4月上旬出圃。起苗移栽时苗床要先浇透水。

3.4 种植技术

3.4.1 种植地选择

选择耕层深厚、地力肥沃、质地疏松、排灌方便、远离污染的平地或缓坡地。

3.4.2 种植方式

提倡轮作倒茬,如元胡(贝母)——菊米药药轮作,有条件的地方每三年进行一次水旱轮作。轮作田块种植前可参照DB33/T 965-2015 控制作物连作障碍的土壤处理技术规范进行土壤消毒。

3.4.3 整地作畦

根据茬口安排,冬前深翻冻垡或夏季前茬收后立即深翻晒垡,耕深25厘米-30厘米。平地于移栽前2天-3天,将土壤耙细耙匀、作畦,畦宽100厘米-150厘米,畦高20厘米-25厘米,沟宽30厘米。山坡地宜按等高线种植,防止水土流失。

3.4.4 移栽定植

宜选择雨后阴天或晴天傍晚进行。如遇少于天气,土壤不够湿润时需浇定根水。

3.4.5 定植密度

土壤肥力高的田块宜适当稀植,单行,株距35厘米-40厘米,每穴2株-3株。土壤肥力低的田块宜适当密植,双行,株距25厘米-30厘米,每穴3株-4株。

3.5 田间管理

3.5.1 肥料使用

3.5.1.1施肥原则

根据土壤肥力和目标产量,按照NY/T 496-2010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的规定进行合理平衡施肥。施肥时以有机肥为主,防止偏施重施氮肥。

3.5.1.2 基肥

结合深翻施足基肥,一般每667平方米(亩)施用腐熟农家肥2000千克-2500千克、符合NY 525-2012 有机肥料要求的有机肥1000千克或饼肥200千克。

3.5.1.3 追肥

栽后每隔10天-15天施1次分枝肥,每次用复合肥(N-P2O5-K2O比例为15-15-15)5千克。打顶时,结合除草每667平方米(亩)施复合肥(N-P2O5-K2O比例为15-15-15)15千克。9月中旬现蕾期667平方米(亩)施复合肥(N-P2O5-K2O比例为15-15-15)10千克,并看苗情用0.2%磷酸二氢钾进行根外追肥。

3.5.2 水分管理

雨季及时清沟排水,做到雨停水干。干旱时浇水保苗,现蕾期注意灌水,保持土壤湿润。

3.5.3 中耕除草与培土

移栽后20天-25天,中耕除草并培土5厘米-7厘米。后期视杂草生长及危害程度,适时除草。有条件的地方可铺草或地膜覆盖。

3.5.4 摘心打顶

苗高30厘米时,开始摘心打顶,以后视生长情况适时进行,7月上旬前完成。后期长势过旺时,可于8月中旬进行3次-5次轻修剪,修剪以圆弧形为宜。

3.6 病虫害防治

3.6.1 防治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措施,辅以安全合理的化学防治措施。

3.6.2 农业防治

提倡轮作,实行间作,合理密植,科学灌溉,平衡施肥,培育壮苗,及时中耕除草和清除病叶、挖除病株等。

3.6.3 物理防治

利用灯光等诱杀害虫。

3.6.4 生物防治

利用信息素等诱杀害虫。使用井冈霉素A等生物农药防治根腐病和叶枯病。

3.6.5 化学防治

农药的安全使用按NY/T 1276-2007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的规定执行。根据防治对象,合理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优先选用NY/T 393-201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中允许使用的脂溶性农药,现蕾后不得使用吡虫啉、啶虫脒等高水溶性农药。适期用药,最大限度减少化学农药施用;准确掌握用药剂量和施药次数,选择适宜药械和施药方法,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注意农药轮换使用。

3.7 采收

3.7.1 采收时间

10月中下旬-11月上旬,选择晴天露水干后分批采收。

3.7.2 采收要求

选择含苞未放的花蕾进行采收,采大留小,分批采摘。提倡用针梳式菊米采摘器等机械进行采摘。

3.7.3 新鲜菊米贮存运输

采摘时,用清洁、通风良好的竹筐等容器存放菊米。采收后,及时运抵加工场所摊晾。运输工具清洁、干燥,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合存放、运输。在装卸运输中轻装轻放,避免散落、损伤。

3.7.4 采后田园管理

采收结束后,剪取部分健壮茎枝作秋季育苗插穗。保留部分优质健壮茎枝割除后的宿根,浅耕除草并覆土2 厘米-3 厘米,待翌年新苗萌发生长后用于春插苗插穗。及时清除其余茎枝和宿根等,并带出园外集中处理。

3.8 加工工艺

3.8.1 摊青

将采收的新鲜菊米薄摊,厚度3厘米-5厘米,摊晾3小时-5小时,以晾干表面水。

3.8.2 杀青

使用滚筒式杀青机进行杀青。投料时温度应控制在120℃,4分钟-6分钟,出料后应及时摊凉。

3.8.3 初烘

使用烘干机进行初烘,烘干时间2小时-3小时,温度应控制在85℃-90℃。

3.8.4 回潮

六至七成干后进行摊晾回潮1小时,促使菊米水分重新分布,以利于烘干。

3.8.5 烘干

使用烘干机进行烘干,温度应控制在75℃-85℃,以手捏不碎为宜。

专用标志使用

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遂昌菊米地理标志的使用做如下规定:凡在标志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遂昌菊米,并按照遂昌菊米生产控制技术规范种植的基地(户),在产品和包装上使用已获得的遂昌菊米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遂昌菊米地理标志负有监督管理职能,定期对登记的遂昌菊米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遂昌菊米地理标志使用进行社会监督。使用本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对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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