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6 21:20
《国富论》中提到的一种古代英国税收。
在郭大力、王亚南翻译的《国富论》的中提到的一种古代英格兰税收。按照货物推定价格,每磅收取的税,称为磅税,是古代英格兰关税中最主要的一种。输出税、吨税、磅税构成了十八世纪英格兰关税。
爱德华三世四十七年,对一切输入输出的商品税,每磅课六便士。羊毛、羊皮、鞋皮以及葡萄酒不在此列(羊毛、羊皮、鞋皮按照输出税课税,葡萄酒按照吨税课税)。
理查德二世十四年,此税每磅提高至一先令,三年后,由一先令减少到六便士。
亨利二世二年,提高到八便士,后两年,又涨到了一先令。
一直截止到威廉三世九年,一直为每磅税一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