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18:27
(一)村的工作计划。三年任期工作目标计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
(二)村民(代表)会议形式决定决议及实施情况。
(三)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各项收支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的资产等。
(四)村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五)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六)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农村土地流转、农户宅基地申报审批情况。
(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直接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助金等强农惠农政策和补贴资金到位情况。
(九)计划生育情况。
(十)农村“五保户”供养、低保发放、政府救灾救济扶贫等款物的分配、发放情况。
(十一)村(组)干部误工生活补贴等其他需要及时公开的内容。
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做人要诚实,思想要唯实,作风要朴实,工作要扎实。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3、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4、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大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力度,坚决反对自由主义。
5、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纪律松弛、工作拖拉、作风散漫、推诿扯皮和“冷、横、硬”的衙门作风。
6、依法行使权利,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廉洁奉公,杜绝“吃、拿、卡、要、报”。
7、克已奉公、遵纪守法,严禁假公济私,管好配偶、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准巧立名目借机敛财。
8、密切联系群众,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铺张浪费、贪图享受。
10、实事求是、重调查研究、不虚报、瞒报,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2020年6月29日,入选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 。